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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子(1 / 2)


我现在的名字叫源清光。

这不是我的本名。不过无所谓,名字只是一个代号,反正这是第一人称,你并没有太多的机会看到它。

我向你强调,这是我现在的名字,好像我可以有很多名字,或许你会对我的身份有点猜测。然而事情并非你所想的那么吊,我只是个过着平凡日子的普通人,除了安定生活,没有任何特别之处。

为什么我还能有这么多感慨,甚至还能有个听起来很厉害的名字呢?

因为我穿越了,穿越到一本烂大街的小说中。

正常来讲,我应该看过这本小说,然而时间太长了,具体情节都忘了,我只剩下一个非常粗犷的大纲,像是拿着简笔画的藏宝图在沙漠中寻找宝藏。

不像我的发小施言,他可以用双手从空气中创造真实。

他是学霸,才华横溢,能从天坑专业里学出一个公司。他成绩一直优秀到不可思议,本科名校,研究生是比本科更加名校的名校,一路有万千人仰望他的光彩。而我,一个没什么长处的我,一无是处的我,当然从小就按照父母设定好的路线走,大学擦着分数线进去,毕业了靠爸妈的关系在家乡找了一份稳定工作,上班开一辆帅气的好车,平时闲得要命,天天喝咖啡看报纸打游戏和基友抽中华。

你是不是觉得我该很满足?

事实上,如果你不是上帝,最好不要对人类的欲望做出任何假想。

在我身上,缺乏一种名为“期冀”的东西。

有了施言,任何人都不会心生期望。他在首都,我在老家,我一直以为会这样颓废而平淡地过下去,直到我去动车站接他回来避暑,看到他身边的大城市女孩。

她有棕褐色的长发,纤细的腰肢,看到她的一瞬间,整个停车场的白色阳光都涌入了我的眼睛。炫目的空白让我说不出话来。

尽管我是老家的地主,施言却驾轻就熟地选了我们这的日料,来一个白马王子型大请客。我根本不喜欢日料,从来没有喜欢过正襟危坐跪着吃饭的氛围。更何况对面就是那个漂亮的姑娘,她对施言、对我每一次微笑,都让我说不出话来。我怕我一张嘴就会嚎啕大哭。

是的,你又猜对了。我喜欢他。

从小,我就疯狂地喜欢他。

喜欢是一种让人觉得自己很没用的情绪。特别是喜欢的对象光芒万丈,而我始终烂泥扶不上墙。

可能心地善良的人会告诉我,我也有自己的可取之处,然而我清楚事情并非如此。我比他大十个月,于是我比他上学早一年。我不管取得什么成绩,他都能在下一年精准打脸。把我难得头破血流的障碍,于他来讲,轻松跨过。他头脑聪明,性格坚定,家境优越,从不怀疑自己在世界上的地位和人生使命。要不是新中国成立后各方面都进行了调整,他一定是指南针之类的东西在建国后非法成精。

幸好我呼唤了和我关系最好的同事,现在同事妹子坐在我旁边,笑容满面地营造着美好的气氛。施言对漂亮的女孩子一直没有什么抵抗力,他一直眯着眼睛,打量她,又打量我。我躲避着他的目光,不和他对视。

没有人想和优秀的施言对视,他的眼睛甚至会让我忘记自己的姓氏。他是个该死的马基雅维利主义者,颐指气使,永远觉得自己是天下第一。周围的人都听他的,他朋友,他爸妈,我爸妈。

如果施言对我妈说,我该结婚了。我毫不怀疑第二天我妈就会找个女人来跟我拜堂。

气氛被两个健谈的妹子营造得越来越好,施言在美女面前也飘了。一幅眼睛长在头顶才能高瞻远瞩的样子,对未来的行业发展大放厥词。我一直以为全天下只有我能无视这种愚蠢。没想到除了我还能有别人。

趁施言带着女伴同去洗手间,同事妹子在我耳边窃窃地说:“我喜欢施言。”

“哦。”我说。

“那个会不会是他女朋友?”妹子继续八卦,“为什么好男人都有女朋友了呀!再不就是像你一样的呆瓜,真是的……我这辈子注定孤独终老了吗?”

“你辞职去投奔他好了。”我说。

“我才不要。”妹子格格地笑了,转而一脸严肃,“说不定嗯!说不定我去投奔他,他忽然发现我很好,爱上我了,他女朋友给我一百万、不、五百万,叫我这个小三分手!然后我就拿着五百万回来,买了枫景别墅,过上人生赢家的生活。”

“真好。”我说。

手指痉挛地颤抖着,我抬起头,施言站在门口,脸色难看得好像漆黑的大马勺。

他很帅,很漂亮,梦中男神,钻石王老五,一点都不像大马勺。像大马勺的是我,大脑袋、小细脖、干吃饭、不干活。

漂亮的城市美女站在他旁边,嘴角微微上挑,一脸见多识广的得体微笑,我忽然发现想不起来她的名字。不过这没关系,又不是相隔三年的穿越者,等到结婚请帖寄到,再叫她的名字也不迟。

漂亮妹子重新坐下,用一种心理医生会见病人的耐心口吻问我:“除了上班,你还有做什么别的工作吗?”

我想了想,说:“没。”

她很惊讶地睁大了精致的眼睛:“你五点半下班后就什么都不做了吗?”

有一瞬间我想告诉她,我是一个写手。转念想到我专栏和可怜的数据,又把这句话咽了回去。在年纪轻轻就开了公司出任董事的施言面前,我做任何事都是个死扑街,更何况我断更很久了。

当然我最怕的还是施言嘲笑我。他高考语文成绩是131。谁写小说都轮不到我来写。想到才子施言打开我的专栏,点开我的太监小说,嘴角露出一丝嘲笑,现在我就想从窗口跳下去,了此残生。

我没喝多少酒,但醉意一点点涌上心头。离开饭店时,同事妹子不知怎么的和都市美女拉拉扯扯,竟然一同上了施言的车。我当时在洗手间里呕吐,一眼没照顾到,出来时看到施言已经带着两个美女一骑绝尘,消失在我的视野里。

我一个人泄气地坐在宝马535里,抬手盖住了眼睛。

饭店保安突然过来敲我窗户,问我需不需要人代驾回家。

“我没喝酒!”我很生气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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