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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第 46 章【一更】(2 / 2)


盛言楚看完宅院后,立马就去衙门开了过户的文书,然后连夜从桂家搬了出来。

周围的人见盛言楚突然一声不吭搬走,不由的猜想这其中发生了什么。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很快那片巷子里就传出桂氏半夜将盛言楚家囤的米面都给偷光的流言。

桂氏那叫一个气,她明明只拿了几袋蔫不拉几的杂面而已,凭什么说盛家米面不见了都是她搞的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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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到城东的那天夜里,静绥迎来了一场暴雨夹雪。

盛言楚跺跺脚上的雪块,又使劲的揉搓手掌哈气才使僵硬的手指舒服了些。

“娘——”盛言楚将自己的房间归置好后,扭头喊,“咱们晚上吃顿好的吧!”

按静绥县的规矩,搬新家其实是要煮红鸡蛋以及蒸白面馒头,然后再喊上家里的亲戚大吃一顿,以示大吉大利。

可现在他家唯一的亲戚——舅舅远在程家庄,至于表姐夫一家更是不可能过来了,毕竟菊表姐怀着孩子,大雪天的跑来跑去不方便。

综上所述,他搬新家这等大喜事只能他们娘俩欢庆一下了,不对,还有盛小黑这个狗狗。

晚上程春娘用新锅灶烧了一罐子猪肚鸡火锅,两人并一只小狗吃的那叫一个开心。

夜里,盛言楚坐在小公寓的床上看着那张烙印着他的名字的地契,不由咧嘴笑出声。

有了家就有了安全感,但这种心情跟他上辈子买小公寓却有些不一样,这辈子似乎更……开心些。

傻乎乎的对着地契笑了好半晌后他才将地契收进抽屉,只不过买房后的他就跟打了兴奋剂一样,想着现在没睡意,索性去理一理楼下客厅的东西。

小公寓有复制功能,可惜没有自我打扫功能。

只见偌大的客厅里横七竖八的躺着一堆东西,有他从粮仓抢来的米面、地窖里顺手牵来的大白菜和萝卜,除此之外,还有几两碎银子。

银子是孟双之前给的秀才廪讫银,共四两。他现在已经养成了随手将银子扔进来的习惯,导致他清理客厅时还找到了百来个铜板。

归置好小公寓后,盛言楚估计了下他现有的存粮至少能护他和他娘在静绥过一年之久,见粮食到位,盛言楚长长的吁了口气。

在这种冰天雪地的情况下,有再多的银子都不好使,还是实实在在的米面比较靠谱。

-

接下来的几天,盛言楚没有再踏出院子半步,吃了饭就去温书,若是累了就拿一根树枝扔出去逗盛小黑去捡回来,一人一狗玩的不亦乐乎。

程春娘就坐在火炉另一边纳鞋板,这半年来儿子个子拔高很多不说,脚也跟着长了不少,有时候程春娘在想,不知道她做鞋的速度能否跟上儿子长大的速度。

“楚儿,你过来试试。”程春娘用嘴咬断线,将已经纳好的鞋子递给盛言楚,揉揉发酸的眼睛,道,“这鞋码我是按照你上个月脚的大小做的,不知道合不合脚。”

“肯定合脚啊!”盛言楚脸上绽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接过鞋子就往脚上蹬,“刚刚好,娘,你看你看——”

边说边在地上踩几脚,一针一线纳出来的棉鞋穿上去格外的舒服,一点都不磨脚跟。

“合脚就好。”程春娘笑了笑,继续低头纳另外一只鞋。

盛言楚将新鞋脱了下来,走过火炉边烤了下手,视线不经意的落到他娘那双缝补多次的棉鞋上,棉絮早就已经被雪水打湿,晾干后就变得一团一团的鼓囊在鞋面上,既不暖和也不好看。

最令他看的心疼的是他娘手背还有脚踝上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冻疮。

盛言楚唇角绷的紧紧的,良久都没说话。

夜里外边的风雪还在继续下着,程春娘洗漱好准备睡下时,忽听门外有敲门声。

“是楚儿吗?”程春娘赶忙点灯穿衣裳。

屋外盛言楚的声音闷闷的:“娘,你甭起来,我进来送点东西给你就走。”

说着他就推开门抹黑将东西放下就走了。

程春娘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手下意识的去抓盛言楚放在床脚踏板上的东西,一模,触感柔软,再摸,是鞋子。

盛言楚拿给他娘的正是小公寓里取之不尽的兔头绒毛拖鞋,不过那鞋子的尺码是按照他上辈子的尺码定的,所以鞋子有点大,为此他在小公寓翻箱倒柜的找,终于找到一把锋利的剪刀将鞋子的后半跟剪掉了一部分。

就这样,一双原本可爱的拖鞋被他整成了狗啃似的,不过兔头绒毛拖鞋总比他娘脚上那双破旧的绵鞋要好的多。

鞋是送出去了,然而盛言楚却要面临一个严峻的问题——

那就是他怎么解释这双拖鞋的来历。

他没打算在他娘跟前一直瞒着小公寓的存在,只不过怎么开口是一个问题,总不能说这个小公寓是他上辈子买的吧?这话要是说出去了他娘怕是要当初吓晕。

思来想去,盛言楚还是决定拿最老套的说辞解释——这是老天爷恩赐给他的宝物。

然而事情的发展并没有朝着盛言楚所想的方向去走,第二天一早,盛言楚好不容易打好腹稿准备编一个故事忽悠他娘时,他娘却先开了口。

“上次你说的那个锅子底料其实不是巴柳子给你的吧?”程春娘说这话时依旧很温柔,脸上还有笑。

见儿子的表情从惊诧到释然,程春娘叹气的点点儿子的脑门,直言不讳道:“你呀,到底是我十月怀胎生下的来的种,你小时候撅个屁股我都能猜到你想干嘛,如今大了拿巴柳子糊弄我?你舅舅他些许是信你的,但我其实并没有。”

“娘……”盛言楚耷拉着脑袋。

“知子莫若母。”程春娘拽了句文,娓娓道来:“你外祖母,也就是我娘,她从前是读书人家的小姐,尚未出嫁的时候喜欢去书肆买话本子看,我幼年听她给我讲过几个故事,有一个是这样的,说是话本里的女人突然有一天变得聪慧懂事起来,但凡地方上有头有脸的青年才俊都想娶她……”

盛言楚听到这不禁屏住呼吸,照这个走势,这话本上的女主肯定是穿越过来的啊!

程春娘声音淡了很多,似是在回想儿时的记忆:“后来我问我娘,怎么样才能跟这女子一样谋得一个好姻缘,我娘当时笑,说这个话本子其实是个鬼故事,那女子根本就不是人,是被狐狸鬼附身了。”

盛言楚倏而抬头去看程春娘:“娘,你跟我说这个干什么?您不会以为我也是——”

不可能!他是胎穿过来的,从头到尾这具身体都只有他这一个灵魂。

“呸呸呸,”程春娘拧了一把盛言楚的耳朵,笑骂道:“说什么浑话,娘何时这样咒你了?!”

盛言楚摸摸发红的耳朵,嗫嚅道:“那您说这个是……”

“你呀,该聪明的时候不聪明。”

程春娘少有的训起儿子,正色道:“其实你每天背着我偷偷跑去后厨放麻椒的事娘清楚的很,娘干了这么多年的灶台活,能不知道一个锅子里面会有多少麻椒?我料想多出来的麻椒肯定是你放进去的,只是你为何会有麻椒娘就不明白了,看你不打算说娘就不问,谁知你昨晚……”

程春娘将长裙提了一下起来,露出兔头绒毛拖鞋,笑得格外的舒心:“你是娘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你点点大的时候就和旁人不同,我那时就在想,我儿子肯定是老天爷赏给我的麒麟神子,如今看来,果真是了!”

盛言楚不知该哭还是该笑,说去说去,他娘的想法竟然跟他的说辞不谋而合了。

有神明做牵引,盛言楚解释起小公寓就方便多了,无非是他的鲜血偶然流进了手腕上的印记中,然后就破解了仙人留在他身上的一方天地。

说着他还撩起了袖子给他娘看手腕上的印记,印记状如莲花,程春娘只看一眼就双手合十低喃了声阿弥陀佛。

嘉和朝的人信奉白莲是菩萨手中的祥瑞,所以一看到莲花,程春娘就更加笃定儿子投身到她肚子里定是菩萨的安排。

盛言楚察言观色,忙将小公寓蒙上一笔神话色彩说了出来。

程春娘大喜,笑说这是仙人送给他的机缘,程春娘不是没想到儿子会不会跟话本子上的女鬼一样抢占了他人的身体,可儿子从小就养在她身边,并无诡异的举动,且平日里孝顺勤勉,若真是鬼怪托了她的肚子降生,那她这辈子也认了。

待看到儿子手上抹不去的白莲后,程春娘哽咽难言,说不准儿子并非鬼怪而是仙人降世呢?

程春娘没想那么多,一心觉得儿子替她着想,做事规矩,那就是好人,既然是好人,何必纠结鬼怪或仙人?

思及此,程春娘定了定心神,指指盛言楚的胸口:“我那日见你里边穿了一间褐色的衣裳,虽只看了一眼,但我记得那衣裳不像是我做的,莫非那也是……”

盛言楚用力点头,当着程春娘的面拿出一件崭新的半高领毛衣。

毛衣是用羊绒毛线织成的,因是成年男款,所以版型很大。

程春娘自诩绣技高超,可看到盛言楚凭空拿出来的针织毛衣还是吓了一跳。

“这手法好新奇,”程春娘捧着毛衣来回摩挲,眼中尽显赞许,“针线活细密有致,虽手工比绣坊里边粗糙了些,但这市面上我还从来没见过这等粗线,而且你看这线的颜色也很正……”

一听他娘说做工粗糙,盛言楚不由笑了,这毛衣是机器加工的,当然不及人工一针一线织的好。

程春娘很喜欢这款毛衣,比昨夜拿到兔头毛绒拖鞋还要喜欢,低头思忖了会,忽道:“楚儿,你刚说你那仙人洞里有数不尽的毛衣,能否再给娘多拿几件?”

盛言楚顺手拿出几件,好奇道:“娘,你要这么多干嘛?”如果是送人,他觉得有必要阻止他娘,他现在无权无势,若被有心人发现了肯定会出乱子。

“放心吧,娘不会乱来。”程春娘保证。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投出手榴弹的小天使:莎莎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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