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灵角要疯了,嫌弃的不行,但又不能抗命,半天想了一个好主意,把它放那个铜钱里,那里面阴气重,也能保个鲜,一举两得。
……
到了校园门口的时候,余自在就发现有警车停在了监控室旁边,他打听两句才知道,宿舍围墙外的河里,淹死了一个女人。
警察之所以来这里调监控,是因为围墙外面就有一个摄像头,那是学校以防有学生翻围墙给装的,尽管视角不大好,但是来去的行人还是能大体看见的。
如今这女人的照片已经出来了,余自在当时没有看清那个女人的脸,只知道那女人很年轻,所以不确定这个女人是不是就是那个刹给杀掉的那个,但是当他看见警察将几个进入视线的人统计起来,并且要求校方带人配合检查的时候,里面计欢,谭人杰等人都赫然在列,如此他确定,应该没错了。
进校门的时候已经过了第一堂课时间,想想自己今天早上有没有什么重要的课,这就直接往宿舍走去,结果途经食堂的时候他本想把食堂给略过去,但终究过了两步又折回去,然后给他买了一份早餐。
和以前买饭时的心情不一样,以往是心虚,生怕他知道,又怕他不知道,这会更复杂,就是不买他总觉得过意不去,买了之后就觉得自己是个傻逼。
而且越往宿舍走越后悔的那种,想想人家,指着他的鼻子骂他low,他居然因为他受了伤就全盘不计较,这也太没有原则了。
这样的纠结,在没看见计欢之前被无限放大,可当他开门就看见计欢一把抢过他手的早饭,然后理所应当的摆在他的写字台上吃起来的时候,他立马又没有原则的觉着,这人脾气一向差,他说的话怎么能当真呢?而且他这么理所当然的样子,应该是养成了习惯了,于是又庆幸自己买饭的举动。
还恨恨的想:要不是我,你身上能长肉?
这人尽管因为魄体受伤,看起来有气无力,浑身还有些湿漉漉的,就跟大病一场后的模样一般,但是他吃饭却很快,跟松鼠似的,每口吃的不大,但是胜在有速度,明明很平常的早饭,在他嘴里吃的喷香,这让他突然想起来,自己好像早饭还没吃呢。
想想自己虽然给他买了这么多天的饭,但是从来没有看过他吃饭,这会儿看他吃还觉得挺高兴。
心里还有个声音冒出来道:不挑食,好养。
“我吃个饭你傻乐什么?”计欢被他笑眯眯的样子盯得实在渗人,这就不得已问道。
余自在见又被抓了正着,为了掩饰尴尬,他便朝他道:“我给你买早饭,你还跑我写字台上吃,每回也不收拾,你到底有没有良心啊?”
计欢理直气壮回答:“我手还没好呢!”
言下之意就是不方便收拾,这是他应当做的。
余自在无奈,早知道不看他吃饭,后想了想来时的目的,这就将警察要传他的事情告诉了他,他还特地又把三点之后与刹交手的事情,包括地灵,以及容器的事情,一样不差的都告诉了他,当然,他着重讲的还是自己勇斗阴官的事情。
他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让他感觉到他们有着相同的目的,经历着相同的事情,有着相同的立场,完全可以相互扶持,甚至,他所拥有的先天性的体质资源可以帮助他。
计欢也不傻,他说这么多当然也听出了他的意思,尤其当他听到他居然撕了那阴官一魄的时候,不由得看了他一眼。
余自在还没有被计欢还这么正眼看过,小尾巴顿时又甩起来,立马将那装着刹的残魄的铜钱给拿了出来,然后递给了他。
这时,当余自在不动声色的盯着计欢的脸色的时候,口袋里默不出声的通灵角终于忍不住道:“敢情拼死拼活让我把这玩意儿给带回来,就是为了献宝来了。”
看他那贼得瑟的样子,还努力憋着,不表现出来,他要是宠物,估计这会儿肚皮朝上求抱抱,果然什么时候看见人家都没节操。
而喜欢接过铜钱,闻着上面的味道,计欢便大概明了,最终敞开天窗道:“那你想怎么样?”
“很简单,想必你看见我的时候,就知道我不会受你体质的影响,不然你也不会那么痛快的就答应住到我旁边来,实际上我也不怕告诉你,我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有魂无魄,是天生的纯阳体。”
计欢听了这话之后微微睁大了眼睛,想必也知道有魂无魄就等于没有七情六欲,如此之人,岁月无波澜,一生不悲欢。
暴露了自己最大的缺点,见他动容,余自在接着道:“我之所以去找地灵,就是因为有人说,我的魄体就跟地灵有关,我想找回我的魄体,而你知道的比我多,我们是同道中人,相互做个伴,有什么事情我还可以给你善后,我觉得谁也不亏。”
计欢眼中忽明忽暗,显然在衡量这个做伴的利益风险问题,最终他回答道:“成交。”
余自在如释重负。
没来得及庆幸,见他又爬上了床,顺便道:“那你把桌子上盒子给收了吧,汤包味儿,我受不了。”
“我们能不能再谈谈态度问题?再说这里面四个汤包全都被你吃了,你现在嫌味儿受不了。”
计欢压根当没听见,说话间,他已经盖上了被子,又陷入了沉睡。
余自在再次无语,感觉自己就是找虐来了,这就准备走人,这时,通灵角小声道:“进度到85啦,还在慢慢涨呢!”
余自在一听这话,意思这是地位上涨,以及快不讨厌了呗?
于是一高兴,立马屁颠屁颠的将的饭盒给收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