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程斯年果然感冒了,早自习头昏脑胀的,身边奇葩同桌还在嘟嘟囔囔跟她说些只有她自己能理解笑点的笑话。
无聊的转着笔,程斯年突然想起来,她这个时候已经在网上发表长篇小说了吧,那这几天岂不是断更了?
这几天实在是昏昏沉沉的没什么真实感。
看来得找个时间去网吧补上这两天的,好在她习惯把小说写完再发表。
想到这,程斯年不免又担忧起自己的成绩,不过好在她还有其他办法,上一世,自己曽发表过一篇文章,以少年人的角度写对世界的看法,写对人生的迷茫与期待,当时她因为这篇文章走进大众的视野,身上网络作家的称号也转变成90后青年作家,也是因为这篇文章,而引起叶邵礼的注意,让两人相识的。
程斯年对于自己写过的东西,记忆极为深刻,一个早自习就把之前曾写过的文章迅速写了出来。
可如今再看之前写的东西,总觉得有些别扭,就像如今看自己写的那些小说,以她现如今的水平可以写的更好一些,可在当下的那个时候,又是她在那个时候能达到的水平。
第一节课是语文课,也是程斯年最喜欢的一门学科,可在她拿出高中文言文全解之后,顿时满脸黑线。
程斯年将书扣上,实在是不想看到中间那个跟手机一模一样大小的洞,这可是她用了一整天的时间在后面用小刀一点一点刻出来的,整整齐齐的。
当时上高中的时候,班主任总是搜手机,动不动就全班大查一番,但也确实有奇效,总是有来不及藏起来的人被班主任把手机没收。
第一次查的时候,程斯年在后座把手机藏在宽大的校服袖口处,那个时候手机还比较小巧又轻,只要动作不大,倒是不用担心它会掉出来,可还没等她松口气,前面同学就被从袖口和裤腿把手机搜出来,她当时还跟傅汎同桌,两人对视一眼都觉得生无可恋。
然后就看到前桌一顿神操作,上高中的时候跟这个前桌关系还不错,她有一个从小学就开始谈恋爱的男朋友,在她重生回来前,两人已经修成正果,还生了一个极为漂亮可爱的小公主。
前桌的男朋友比她们高两届,已经在上大学了,所以为了维持这段异地恋,她是缺不了手机的。
趁着班主任搜前面同学的时候,这前桌也是厉害,转过身来拉开校服拉链,将手机塞到……emmm,胸前,然后转过身去,极为乖巧的看书,动作干脆利落。
傅汎从她这里得到了启发,手忙脚乱的一边观察班主任的动态,一边把手机藏起来。
程斯年觉得自己还可以再抢救一下。
说来也是她运气好,那时候没有钱,家里给买的手机摔坏了之后只能自己想办法,省吃俭用的买了一个极为小巧的手机,在班主任搜过来之前塞到了后腰带上,用校服盖住,班主任挺喜欢她的,搜的时候也不似搜傅汎她们那样认真,检查了书桌,和裤兜以及校服的袖口就放过她了,惹得傅汎气的瞪了她好几眼。
说起来,傅汎其实算得上是一个相对乖巧的学生了,虽然成绩不是特别理想,但也不是不学无术的学生,尤其是上了高三开始发奋读书,不打架,不惹事,可班主任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喜欢她。
晚自习一有邻班的老师告状,傅汎总是逃不过跟着一起被罚的命运,有一次她真的好好的有在学习,最多就是学到最后睡了一会,结果班主任居然叫她跟几个逃课的一起请家长,不然就停课,她也真的是点背。
新同桌看程斯年走神,想要提醒她一下,用胳膊肘怼了她一下。
程斯年吓了一跳,一下把堆在书桌右上角的一摞书给碰倒了,掉了一地。
语文老师是班主任,见状皱了下眉,但看到是程斯年也没说什么,程斯年将书捡起,板板正正的摞好,想着再忍忍,没几天就月考了,月考之后就可以调换座位了。
程斯年是喜静的性子,与人交往也不是主动的一方,所以身边朋友多数都是主动来与她相交,说起来就是慢热又任性,总是喜欢按照自己的喜好来。
晚自习的时候,前排还算坐的比较满,后面是零星的寥寥几人,以及各种各样的‘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