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良卸下背篓,处理好她的伤口。一路抱着,背着,扶着,换着姿势把她送回了家。
回到家的俩人,对于从未如此亲近过男子的金桃而言,宋良方才那样抱着她,背着她,扶着她,已经让她羞红了脸。
看着宋良来回忙碌的身影,她开始正眼打量起了这个她已经嫁了好几天的夫君。
虽然是个书生,但似乎他跟自己所了解的书生有些不同。一般来说,像自己几个哥哥那样子的文人,满口诗文却都是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男子。而这宋良,却似乎能干的活儿比较多...
看着宋良蹲在门口挑拣草药的模样,她开始细细端详。
鼻梁高挺,嘴唇不薄不厚,肤色没有一般书生那么白,估计也是经常上山晒的。身材高瘦,相貌整体来说还算是个比较俊秀的男子。
像是发觉有人在看他,低头挑拣草药的宋良忽然抬头对上她的目光。四目相对,金桃霎时红了脸,赶紧侧过脸去。
“娘子,这些草药可以拿到镇上医馆去卖,如果能费些功夫晒干了,价格也相对高一点。”宋良以为她在看草药,跟她一番解释。
“哦...你除了读书,还会辨识药材啊?”
“咱家祖父生前是个郎中,我爹那会儿不学医,祖父就教给我,后来祖父去世,我爹又希望我能读书赶考,所以就半途弃医从文了。”
“哦...那算起来...你还也算懂得不少了...”她小声道。
“娘子过奖了,能够维持生计,宋良只希望自己能多学点本事!”他傻笑着。
“等过些日子,你陪我回越城吧...我想给我爹娘磕头认错。”
“好!娘子想通了是好事,岳父岳母定也一定挂念着娘子的。”
“恩...”
因为受了伤,金桃更不想下床了,而宋良则似爹似娘又似丫鬟地伺候着她。早上宋良准备好饭,傍晚回家,宋良做晚饭还得打扫屋子,给她烧水洗澡。
本觉着这样理所当然的金桃,终于在伤好这天趁着大好天气在院子里走动走动。
院子里三只鸡走来走去,小黑狗趴在日头下晒太阳。她搬了张凳子正准备坐下,却听见一阵窃窃私语声。
原来是隔了一道高篱笆的邻居大娘家,金桃本没有探听闲言碎语的习惯,却在听到对方说道宋良的名字之后,竖起了耳朵。
“李大婶,你说说,阿良这孩子到底造的什么孽?怎么会娶了这么个媳妇?”
“哎!是啊,他爹娘去世的早,他十七岁开始替人写字赚钱,早前我还想着这么勤快的孩子,又识字又懂医,虽然家里没个天田地,但怎么说也能找个贤惠的姑娘伺候在身边。哪知道竟娶了这么个女子!”
“是啊,听说是城里的姑娘,这城里的姑娘娇气。”
“再怎么娇气总不能让自己男人伺候她呀?你瞧瞧阿良那孩子,每天干活回家还得伺候她,给她做饭烧水,我这时常路过他家门口,都看得一清二楚!”
“谁说不是啊,我听说啊,这姑娘在城里本就嫁不出去的,这年岁又不小了。后来不知怎的,就摊上了宋良这孩子。”
“你小点声,这姑娘来头不小,富户人家来着,城里的金员外家。”
“是是是,小点声。这富家小姐就是娇气...哎,可怜阿良那孩子,下的聘礼跟那姑娘带来的嫁妆差不了多少...没啥好处不说,还得一辈子伺候这尊姑奶奶。”
....
听着隔壁两个大娘你一言我一语地议论她的不堪,金桃的脸是又青又紫,忽红忽白。
虽然她是从小娇生惯养,但她也知道出嫁从夫,三从四德,女经她也没少看过。只是她习惯了被人伺候,加上宋良一直照顾自己也从未有过怨言,她就权当应该的了。
今日这一听闻,她的心底莫名来了劲儿。
在城里,她是因为一心惦记戚阳绪拒了别人的提亲,加上后来对于戚阳绪展开的追求而臭名昭著,可那时她从没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如今却不同,在这小小的青墨村里,因为这点事儿,她指不定会被人讹传成什么样子。
到时候又给她来个不守妇道,好吃懒做,欺压夫家的罪名,那她这辈子总算是活到哪儿衰到哪儿了。
不行,她要改变,她要让青墨村的人知道,就算是富家小姐,就算是城里来的姑娘,也是个贤良淑德,吃苦勤快的好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