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美是扮不下去了,齐妙尴尬地挠挠脸,挖空心思把想场面圆过来:“呃,我、我可没干坏事,今天不是七夕节嘛,我在京城无亲无友,路过时听到院子传来欢声笑语,有些艳羡,忍不住趴在墙边上看她们玩了一会。我是姑娘,姑娘看姑娘应该没事的吧?”
好在他不是真的计较,一通卖惨,原本显然对她不感兴趣的温阅,问了句:“你京城没亲人?”
齐妙说是啊,之前剧本里的身世被她糅杂了神棍设定甩出去:“我是个孤儿,从小跟着师父长大,后来师父没了,就只有我一个人了。”
温阅引着她往巷道外面走:“那你来京城做什么?”
“我自小养在师父膝下,闲懒的日子过惯了,一不会种田养鸡,二不会缝缝补补,于是想到京城来混混,讨口饭吃,勉强养活自己就行。”
她说话和别的女子不一样,底气足,调儿亮,节奏快。早前被一身血污,脏兮兮地模样耽误了,现在看来浑身上下都是明朗的气场。
温阅从没见过这样的姑娘,一瞬默然,下一瞬又觉得在哪里见过她。
这感觉很奇妙,像是久不见面的旧相识,看面容陌生得认不出来,从某一个举止又会突然熟悉。这熟悉感并非第一次,山林中时,他看她肩上的伤自行愈合,明明是姑娘家,秀气精致的脸蛋上却有没痛楚挣扎,奇怪且莫名似曾相识。
一次二次地熟悉感让他心生亲切,即便她是个从头到脚都透露着微妙奇怪气息的姑娘,温阅还是对她表达出了善意:“你刚来京城,人生地不熟,若有不方便的地方,可以随时来温府找我。”
听上去是个顺杆往上爬的好机会,但齐妙知道这不过是一句场面话。或许他真有帮她的心思,但没到那种程度罢了。
笑吟吟:“谢谢公子的好意。”
温阅点点头,往前再走了两步,忽闻人群中传来女子小声的呼喊:“堂哥,堂哥!”
温阅抬头,一巷道拐角处站着两名戴帷帽的小姑娘,一人手中提着一盏小灯,诺诺不安,手挽手并排站着。
皂纱在灯火下效用更佳,黑乌乌模糊了面容,只辩身形认不出人来。
但熟人还是能瞧出点什么的,温阅一眼扫过去后松了口气,转头就和齐妙告别,一分多逛逛的意思都没有:“天色已晚,我先告辞回去了。”
齐妙知道他有两位堂妹,年纪里大的才十二,小的十岁,正是闹腾的年纪,七夕夜偷偷跑出来看热闹。
原世界里温阅因为在山里头捡回来一个姑娘,恰逢七夕夜,任谁都容易想歪,家里人注意力都在捡来的姑娘身上,没人察觉两位小姐跑出去玩了一趟。
现在齐妙穿过来,没能如愿进温府,反而导致小姐失踪的事被发现,一下掀起了大浪,连刚回来的温阅也被惊动出门亲自来找。
齐妙在心中捋顺这个过程,又因他急切的告辞摸摸鼻子。
一个男人要是对女人没那层意思,刚好同行聊两句天是礼貌,但凡有点事招呼,他就留不住了。
灰败道:“喔,那我也回了。”
温阅看她耷拉下去的眼皮,淡声道:“你一个姑娘家半夜在外终是危险,我命人送你回去。”
齐妙摆手说不用,不是他送就没意义,抄着两手:“不必劳烦温公子了,这满街都是人,不会出事的。”说完,自己慢悠悠往回晃。
走了小半条街,心里还是微妙地升腾起期待,趁着看摊边小玩物的间隙拿余光瞟,温阅原本所在的位置空无一人,一行人早离开了。
齐妙:“……”
“尉光。”
“恩,在。”
齐妙蹲在地上,惆怅地揪了两根地砖缝口冒出来的小草:“这次见面好感度增长了吗?”
“……涨了。”
齐妙面色一整,喜道:“涨了?涨多少?”
“涨了0.1,现在是1了。”
“……”
按照基本好感度,15左右是路人好感,20点头之交,60成朋友,80往上才算亲密。
她才1,也就说刚路边跑过去的小娃刷出来的好感度都可能比她高……
……
齐妙早料想过情路坎坷,但没想到进展能缓慢成这样,自己又是个刚上路的新手,只能干着急。
躺在客栈的床上一边等待攻略,一边自己琢磨。凡人也讲究门当户对的出身,她一个外来者,凡间的娘家没人。没钱没势孤儿家的孩子,想嫁到温府几乎痴人说梦,免不得会被人看不起。所以么,她来时就计划好了,预备干老本行开几家店铺,给自己攒够家底,自己硬气比什么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