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大丫一开始并不同意,她并不觉得兄弟姐妹睡一张床有什么问题,因为她没出嫁前就是跟姐妹睡一张床,别看农村地多可随意整,但得有银子啊,多的是一大家子挤在一块,然后每个小家占个一两间房的,他们家大人有一屋,小孩还能男女分开住一屋,哪怕屋子小了点,那有什么不可以的?
郁格桑这六十两,她更愿意存起来以后用,孩子念书啊婚嫁丧娶啊孝敬老人啊,多的是用钱地,干啥现在就要拿去再买房子呢?
而且房子还能买隔壁不成?到时候全家搬过去住,这杂货铺咋办?
总之,蒋大丫是不同意的。
最后还是郁有文出马,并许诺等买完房子,剩下还有稿费就给她存起来,蒋大丫才不得不同意了。
郁格桑目的达成了,但心底算不上特别高兴,因为在这事情上她发现哪怕自己真的写文发表了,郁有文和蒋大丫提高了对她的关注和重视,也依旧没有把她当作平等的大人,她仍旧不能算得上真正做主,甚至对未来的稿费处置权力都无。
理智上郁格桑明白这是因为她年纪小,又有原主之前给人留下来的温柔胆小印象,不经她的意见做她的主是情有可原。
可郁格桑依旧感到一丝烦闷憋屈,甚至会忍不住和前世的父母做比较。
或许前世她是个孤儿或者没有享受过那样充沛的爱意,郁格桑就不会有现在的烦闷。
“呼~”
郁格桑深呼一口气,她决定写完《慕九》,在离开青竹镇之前,就不再写文了。
同时,也不会再用郁格桑这个本名来发文。
这时空与前世不一样,写小说的太过受人追捧,影响到了现实生活,她不喜欢。
而郁家,有五个孩子,郁有文和蒋大丫不是坏父母,可郁格桑担忧有一天自己会被‘均贫富’。
郁格桑不是特别看重金钱的性格,但她讨厌成为‘均贫富’对象。
所以,压着吧,一本《慕九》就够了,待到她长成,届时再说吧。
要在镇上找一间合适的房子放在平日是没那么容易,哪怕这时代也有中人(中介),但也不是说得就得的。
还是因为郁格桑现在的名气,倒是有本地富商愿意把放在自家门下不怎么用的宅子卖给郁格桑。
说送,这是夸张了,《慕九》只算是刚冒出头,郁家也不是有底蕴的文学之家,本地富商觉得郁格桑十四岁能发表长篇厉害,但真没觉得未来郁格桑真有可能会成为大文豪,在镇上本地的富商再富,平白给出个宅子还是有点心疼的,因为青竹镇本身不算大镇子,也不是特别富裕,连十八线小城镇都不算。要是换成文风鼎盛的地方,或者真正财大气粗的,那倒是有送出的可能。
不过本地富商倒是愿意卖给郁格桑一个情分,一个带着小院子的三房一厅房子,收八十两,都要打了半折了。
房子虽然没人住,但是是空桑国小城镇比较流行的砖瓦房,还刷了白石灰粉的,地理位置也不差,离青竹书院步行十来分钟而已。
郁格桑是满意的,但是不愿白拿别人人情,于是她决定加快写作速度,跟编辑商量再拿一笔稿费,这样便能买下来了,哪怕欠人情,那也不是大人情。
郁家这回没扯她后腿,教书先生郁有文也不愿意随意欠人大人情。
同时休假时候还带着家里孩子周围走走,想要自己再物色物色有没有更好的房子。
很可惜,这个十八线开外的小城镇,买个合心意的房子也没那么简单,等郁格桑又肝了二十万字,稿费到手,都没看到比那家更好的。
托中人去说,富商没卖成大人情也不介意,还是愿意全款把房子卖给了郁家。
如此一来,郁格桑的稿费几乎花了个干净。
但这都抵不上住新房子的快乐。
就连郁格桑,原先的一些烦闷都消失了。
三房一厅,其中一个屋子必须是她的!专属的!不跟任何人分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