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撑不住了吧?告诉
你们,金狗也快要完蛋了大家伙攒足力气,给金狗最后一击!”
众人纷纷点头,可仔细看去,谁都是摇摇欲坠,难以支撑。
吴玠略沉吟,他发现缴获的马匹还有不少,突然他抽出匕首,三步两步,到了战马的前面,朝着脖子上的血管,就捅了下去。
一刀刺穿,鲜血奔涌,吴玠急忙摘下头盔,接着箭一般射出的血水战马吃痛,自然挣扎,奈何已经被其他士兵死死按住。
吴玠接了差不多四分之一头盔,就退下来,张口喝干马血温热,不但补充了水分,还提供了盐铁成分,老吴喝过之后,浑身打了个激灵,从肠胃里生出一股暖气。
岳云看得目瞪口呆,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
吴玠嘴上带着血迹,一张口,就像是传说中的鬼王似的。
“小子,告诉你啊,外面的河水不洁,喝了可是会闹肚子的,有马奶最好,不然就要喝马血如果连马血都没有,就要和人血小子,壮士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这可不是夸张你要是血都喝不下去那就只能喝马尿和牛尿了那玩意败火!”
岳云眉头乱抖,一阵阵恶心长时间没吃东西,痉挛的胃部,刺鼻的血腥简直让他抓狂果然战争不是一件浪漫的事情,在这一刻,他甚至有点思念京城的生活了,虽然成天勾心斗角,但至少还能维持基本的体面。
不过岳云的犹豫也就片刻因为马血喝没了,就真的只能喝马尿了。
他果断接了一点,忍着腥臭,喝了下去不到一刻钟,三百多匹马都被杀死了,所有宋军也算是补充了一些能量,恢复了些许体力,可以出战了!
丢下的战马尸体也不用太担心,如果宋军能获胜自然可以回来取即便不回来,也有后续兵马会处理的,实在不行,就当给民夫加餐吧!
“杀!”
喝了马血之后,宋军的杀气森然,比起刚才更加强烈。
他们蜂拥追击,终于,就在灵石附近,遇上了完颜奔睹的金兵主力
几乎没有什么迟疑,两伙人就厮杀在了一起。
吴玠挥军猛冲,金兵同样抵死拼杀。
双方一开始就是玩命的架势没有半点虚的。
鼠雀谷的地形算不得开阔,双方很快纠缠在一起,彼此交错,乱战一团岳云挥舞手里的长刀,奋力拼杀。
没错,岳云用的也是长刀,至于什么双捶,那是太扯淡了军中也有锤子,但是那个锤子小得可怜,鹅蛋那么大的,就已经很惊人了。
毕竟长时间战斗,使用几十斤,上百斤的锤头,根本不可能尤其是短柄的锤子,那就更胡扯了。
岳云也的确气力惊人,远超同辈他挥舞着长刀,砍瓜切菜一般,收割生命,在他面前阻挡的金兵越来越少。
突然,有一个矮个子金兵扑了上来,怪叫着砍向岳云的腰部。
这人实在是太矮小了,手里的兵器也十分破烂,就算站着不动,也未必能伤到谁岳云下意识闪过,准备挥刀结果了对方。
可就在刹那间,岳云突然一愣,手不由得松了对方居然是个女人,一个年纪不会太大的女人。
岳云手里的刀一松,对方就从他的身边穿过,也不知道是不是感觉到了岳云手下留情,只能冲向了下一个士兵。
不过好运气总有结束的时候,女子到底人头落地。
岳云再向前冲刹那之间,明白了怎么回事完颜奔睹不是自己跑的,他还掩护了不少女真家眷这帮人被金国贵胄从老家强行迁居过来,本以为获得了肥沃的土地,温暖的气候,又能作威作福,过上人上人的日子。
奈何不到六年的时间,梦就碎了。
宋军杀来,他们除了逃跑,又能怎么样!
那个女子,或许是母亲,也或许是女儿她的背后就是亲人,只要一息尚存,还能挥得动兵器,谁又能苟且偷生。
在这个时候,活着或许比死了还要艰难岳云只觉得心中五味杂陈,可怜他们吗?那大宋的百姓该怎么算?
毕竟他们从塞外之地,迁居到了河东,抢占了别人的家园,作威作福,一切都刚刚好而已!
只不过虽然这样想,岳云却终究没有带头杀过去,而是一转战马,朝着完颜奔睹的主力而去经过了半天的战斗,女真主力尽数消灭差不多两千名女真的老弱妇孺,成了宋军的俘虏。
鼠雀谷一战,吴玠连续交战三个昼夜,不眠不休,驱兵三百余里,杀敌过万兴汉侯的威名,震慑河东金兵,提到了吴玠,河东金人,只敢呼之为“吴爷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