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砚这一晕死过去,足足躺了三日才醒过来。
他睁开双眸,还没有坐稳,就声音微哑道:“阿福,扶我起来,我要去长公主府。”
阿福气得跺脚:“公子,你是不是脑子坏了?你已经告假三日了,今日得去上朝了!先前殿下缠着你的时候,你避如蛇蝎,如今殿下有了新欢,你又天天往那边跑——若不是新宁郡主请了太医救你,你恐怕,你恐怕——”
提到新宁郡主,迟砚本来冷清疏淡的神色瞬间像是吃了一只苍蝇般难看。
“日后,你要寸步不离跟着我,若是那个女人出现,你马上给我赶走她,绝不能让她碰到我一根汗毛!”迟砚冷声命令道。
阿福一头雾水:“是,是长公主殿下吗?”
迟砚死亡凝视阿福三秒,一字一顿道:“是,燕新宁!”
阿福:“.”完蛋了完蛋了,他家公子,真是傻了。
不等阿福回过神来,迟砚已经起床,他沉声道:“去将朝服取来,我要去上朝。”
阿福大喜过望,急忙屁颠屁颠地取来了朝服,道:“公子,你如今可是尚书大人了,你能想通,便是最好的——”
谁知道迟砚面无表情地穿着朝服,声音冷清道:“去公主府堵不住她,我得去上朝,她也在朝中。”
阿福:“.”
休养了几日,迟砚身上的伤痕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他换上了紫色描金的蟒袍,戴上乌纱,成了神色俊冷,矜贵俊美的迟尚书。
呃,庆朝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尚书大人。
到了朝堂,不少官员朝他道贺,迟砚心不在焉地交谈了几句,目光一直紧紧地绞在朝堂最前列的某个位置上。
那里站着的人是萧鹿遥。
虽然做了一辈子的夫妻,但这还是迟砚头一次看见萧鹿遥穿着朝服的样子。
她容貌极盛,艳光四射,妩媚动人,可是这一身肃穆的朝服穿到了她的身上,竟然也没有丝毫的违和感。
是端庄,优雅,决断的。
怎么看都是好看的,完全是照着他胸中心魔的样子长的。
不管她穿什么,做什么,说什么,他还是如此,迷恋她。
迟砚素来冷清沉寂的双眸,多了些许的柔色。
萧鹿遥上了几日朝,又得李太傅的指点,已经颇为上道,隐隐有如鱼得水的姿态。
朝堂上,她冷血决断了兵部缺粮的事情,引来众臣称赞。
只不过,她总觉得背后像是长了一双眼睛一般,极为不自在。
果然,散朝后,她就看到了这双眼睛的主人。
迟砚长身玉立,姿态清冷,正在她的马车前等着她。
萧鹿遥敛起眼底冷色,缓步过去,给了迟砚一个正眼。
“迟尚书不是病重告假了吗?竟来上朝了?”萧鹿遥脸带微笑,十分平常地与迟砚打着招呼。
迟砚看向她,声音略哑:“我去公主府见不到你,只能来上朝了。”
萧鹿遥觉得有些好笑,忍不住不正经地抛了一个眉眼给迟砚,故意放缓了声音:“迟尚书这是什么意思?难不成是爱上本宫了?”
迟砚毫不犹豫地点头,道:“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