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反正写字很快。”
韩余弦应下,张冬胜的心才再度放下。
毛笔字写得不好,他就自己收藏着吧,有那钢笔字就行了。
很快墨研磨好,韩余弦提起毛笔,沾好墨汁,思索了一下,在纸上写下四个大字。
张冬胜在韩余弦思索的时候,就去一旁拿纸去了。
他给韩余弦用来写毛笔字的是生宣,不适合钢笔字书写,会晕开。因为对韩余弦的毛笔字没有期待,张冬胜索性没有在一旁观看。
等他找到一张熟宣过来,看到桌上那四个大字的时候,嘴巴都惊成了“O”型。
“真水无香!”
这特么的就是韩余弦说的会一点点?
韩余弦这要是算会一点点,那他岂不就是完全不会写毛笔字!
韩余弦写的是草书,笔法恰到好处,以中锋为主,兼用侧锋,两者调和,转折处自然流畅,爽动豪迈,形态上变化而多姿,是难得一见的佳品。
张冬胜的眼睛都要黏在那字上,舍不得转移一下。
“好!真好!”
张冬胜赞不绝口。
韩余弦又用钢笔,给他写了一首苏轼的水调歌头,钢笔字还是写得瘦金体,一词写得恣意风流。
张冬胜左看看钢笔字,右看看毛笔字,是笑得合不拢嘴。
两人又谈妥了一些事情后,张冬胜才笑着将韩余弦请了出去,态度变化之大,看得在外等候了多时的陶终闻下巴都差点要惊掉了。
如果他没看错,冬哥脸上那笑容,应该有一种专业叫法,叫做谄媚。
陶终闻一个大步,跟上韩余弦道:“你小子使了什么妖术?怎么冬哥对你的态度这么好?”
“可能,大概,是因为我写了幅字给他?”
张冬胜喜欢书法,这是业界人士都知道的秘密。
陶终闻惊疑道:“你的字写得很好?”
“也不算好吧,教我写字的宋大爷就常说我,写得马马虎虎,勉强能上得了台面。”
“我就知道,就你这样的能写出什么好字来。”陶终闻松了一口气,“可是书成的毛笔字写得那么好,也没见冬哥对书成笑成这样啊。”
韩余弦笑道:“可能是因为,我除了写了一幅毛笔字,还写了一幅钢笔字的原因吧,双管齐下,以量取胜,冬哥一开心,就这样了。”
陶终闻一愣,这送字帖,还与数量多少有关系?
几步间韩余弦已经走远,往星宇大门走去。
陶终闻慢慢往回走,边拿出手机给安书成编辑信息,写到一半,突然想起来,在张冬胜的一次生日会上,安书成不仅是现场表演了三副毛笔字,还写了几幅钢笔字,也没见张冬胜笑成花,对安书成那么客气。
数量根本没有用!陶终闻差点摔了手机。
靠,差点又被韩余弦给骗了。
这个家伙,一天不找他开涮,是不是就不舒服?
与星宇签订合约后,韩余弦又回到学校去上课。下午被唐盛教授逮着做事的韩余弦,直到晚上七点钟,才被唐盛放人走。
早已经饿过头的她,在租住的公寓下面,随便打包了一份馄饨回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