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雨生乖乖点头:“好,就吃两碗。”
然后任雨生反应过来,笑着看向大眼睛的麻花辫姑娘:“虽然我真的很饿,但我是真的想你快点去吃饭。饿着的感觉太难受了,我知道。”
穿越的第一个夜晚,虽然意识不怎么清醒,但任雨生绝对永生难忘。
程小芳听了想叹气,心说:任三哥果然脾气挺好。这个时候他应该饿极了,可依然很听话、克制,还知道体恤别人。
就是可惜……脾气太好,却没搭上好人。
闲聊还在继续。
程小芳又舀来一碗粥后,任雨生问:“你当时从老屋那儿过,是去干嘛啊?多亏你从那儿过。”
“是去挑水的。”程小芳眉头皱起来,“我的水桶还在那儿呢!”
任雨生没想到还让别人把东西给落下了,连忙道:“你现在去拿?”
“不用,小芳你接着喂人。”孙美淑道,“妈去挑。”
“成。妈,就在他们家老屋门口。”
孙美淑怕自家的水桶、扁担被别人拿了,刚吃完,放下碗就走。
程家堂屋,饭桌上。
程德胜心痛地扫一眼解释个不停的任大顺,指着人对胡高义道:“支书,我家的桶要是丢了,我可要找任大顺要的!都是为了救他儿子丢的,他得负责。”
胡高义对他的胡搅蛮缠也头疼:“成,丢了让他们家赔。”
姜梅风不乐意了:“凭什么啊?又不是我们让他去的……”
姜梅风早上过来没来得及吃早饭,从昨晚饿到现在,肚子早叽咕叫唤。
偏生抠门的程德胜还不让她跟任大顺喝口粥,眼下只能坐在边上看着别人吃,又饿又尴尬。
胡高义冷哼一声:“人家闺女救了你儿子,救命的恩情,别说一个桶,再多都得赔!”
胡高义懒得跟姜梅风说,这女人素来爱胡搅蛮缠,没理都能扯出来歪理。
胡高义看向任大顺:“大顺,你是个男人,说话一个唾沫一个钉,你要是跟你媳妇一样闹腾,那回头别人怎么说,可别说我不管。”
在村里,活就活个名誉。虽说是小人物,但也有自己那份自尊心。
甭管任大顺怎么想,胡高义看准了——他是个爱面子的人。
任大顺在桌子下面拿住姜梅风的手腕子,对胡高义道:“支书,别听她胡咧咧,程德胜家的桶要是丢了,我们肯定赔。他家救了老三,我真心感激!”
话说到这,终于有了漂亮的模样。
胡高义满意地点点头:“回去可不许这样了。好好照顾老三。那孩子是个好的,你看看他,都那个样子还叫妈,我这个大老爷们听了都心软。”
胡高义说到这,看向姜梅风:“一回不小心,行差踏错不要紧,但坚决不许再犯!回头也好好教训你家老四。”
刚刚任大顺又努力解释了一通,又因为这些年从没闹出过这回这样的大新闻,胡高义还是相信了任大顺的解释,相信他们家是一时忘记,并非故意要饿坏任老三的。
毕竟将任老三真出事了,最麻烦的也不会是他胡高义,而是任家。
现在也是新社会了,不是那个吃人的旧社会。
“我也会跟老三这孩子说的,有事就来找我,我会时刻关注着他的情况,一直放在心上。就算我偶尔打盹了,村里也有这么多双眼睛,每一双都是雪亮雪亮的!”
最后胡高义扯上大旗,目光凉凉地道:“上个月,县城有个人打断了他儿子的腿,直接进去吃国家粮了。”
这话没假。但胡高义没告诉他们,被打断腿的是个小孩,而且其中也有些别的原因在。
任大顺和姜梅风都被吓住了。
“吃国家粮,那、那是坐牢了吧?!”姜梅风抖了下,又问,“支书,你别是吓唬我们的吧?”
胡高义看向她:“你出去打听打听,我胡高义是会胡说的人?我是靠什么当上支书的?”
胡高义年轻时候,就是人如其名——高义。
夫妻两想想他的名声,彻底怂了。完全不知道,如今的胡高义早已被村支书的生活磨砺得失去了棱角。
姜梅风道:“支书放心,这回我亲手照顾老三,我可疼他的。你看他上心我,就知道我这个妈做得不差!”
程德胜听着怪恶心,故意拆台:“别又是这会一套,过会一套。他现在动都动不了,还不知道会不会又被你们老任家饿死一回呢。”
这会一套,过会一套,是在翻任大顺的旧账。
换做往日,任大顺早就跟程德胜拍桌子了。
可这回任大顺被程德胜抓住把柄,又欠下明面上人情,叫任大顺只能硬吃下这个亏。
胡高义却是又被点了一下。
任老三不能动,在任家待着他还真不放心,难不成他还天天上门不成?多麻烦啊。不如就让他在老程家再待几天,待到至少能下地,也让子弹飞一会儿,给任大顺夫妻两一点压力。
胡高义放下扒粥的筷子,拍拍程德胜的肩膀,满脸赞许:“老程这话说得不中听,但考虑的确十分周全啊!”
程德胜瞥任大顺一眼,得意地笑笑:“一般一般,也就是做了个人。”
胡高义:“那就让老三这孩子在你家再住几天吧!米粮让大顺出双倍。”
程德胜:???
他明明是去坑任大顺的,怎么反倒是坑了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