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这么多,一分钱也没有少给,当然,一分钱也没有多给。”
楚素素道。
听到这番话,宋锦瑟这才放心地将银票收入囊中。
万万没有想到,这个月便是成衣铺子的分红,便分了两千两。
两千两呀,普通人省着点花的话,一辈子都够了。
真好,她一跃变成了小富婆。
也可以见得,成衣铺子的生意有多红火。
宋锦瑟心情甚好,将银票收好之后,对楚素素道,“等盘点完之后,我们去逛个街吧。”
已经很久没试过当小富婆的感觉了。
既然有钱了,自然是要去买买买的。
不然都对不起怀里面揣的那么多银票。
宋锦瑟很少主动要求去逛街,楚素素虽然有些奇怪,但很快也就点了点头。
正好,她也想去逛一逛,顺便瞧瞧有没有什么可以买的东西。
许是女人都有一个共通点,一旦手里有了点钱,就想要买买买。
没有什么事情是买买买解决不了的。
等到楚素素将所有的账目都盘点完,又将店里的裁缝师傅与店里的伙计的月钱都分发完毕,两人这才往外面走去。
狮城的大街上,店铺琳琅满目。
有布庄,有饭店,还有瓷器店,首饰店。
宋锦瑟这回倒是将一掷千金这一个词语诠释了个淋漓尽致,不仅非常豪气地买了一套五百两的青花瓷牡丹花纹茶具,还特地去首饰店,买了两条链子一样粗壮的金项链。
楚素素看着首饰店的伙计眉开眼笑地将那粗壮的金项链给宋锦瑟包起来的时候,还有些懵。
想象不到为什么大嫂的品味怎么这样与众不同。
要知道,喜欢金项链的都是些年纪大的夫人。狮城的年轻女子,尤其是闺阁小姐,鲜少有喜欢金项链的,因为金项链这色泽太过于俗气,换而言之,就是土。
就算是那些喜欢金项链的夫人,都不会喜欢那么粗壮的金项链。
这么粗壮的金项链,只有那些村里的土包子,或者是暴发户才会买的。
楚素素到底是忍不住开口问,“大嫂,这么粗的金项链,戴着脖子上,不会重得发慌么?”
再看看宋锦瑟那细细的脖子,若是戴着那么粗壮的金项链,真的是一点美感都没有的。
楚素素又指了指一条细得如同蛇骨一样的金项链,道,“这款式戴着才好看一些吧。”
宋锦瑟掂量了一下楚素素指的那条金项链,蹙了蹙眉。
“这条份量太轻了,又细,就算戴了,眼睛不好的人都看不清你戴了的是什么,那戴了又有什么作用,听我的,金项链要买粗的,越粗越好,那样就算眼睛不好的人,也能一眼就能瞧见你戴的是金项链。”
说是这样说。
事实上,宋锦瑟买那么粗壮的金项链,也不是为了戴着好看的。
而是好不容易手头有了些许积蓄,自然是要提前为以后做打算。
因为银票不保值,金项链能保值。
要是哪一天战乱,换了个皇帝,换了个天下,多少的银票就是一张废纸,只有金项链,永远都是值钱的。
只是,这些都是之后的事情了,肯定是不能跟楚素素说起的。
就算跟楚素素说起,恐怕也不能理解。
因为目前来说,世道还是歌舞升平,谁都不会想到,未来很快便会有战乱,还会改朝换代。
宋锦瑟又捻了捻一个金坠子,份量挺重的。
吩咐跟在身边的店员。
“将这个也包起来。”
说完,还劝楚素素,“素素,你也挑选几个,也别管好不好看,份量重就行了。”
反正也不是戴的。
要那么好看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