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知是被打懵了还是如何,捂着脸愣了半晌,虽红了眼眶,却不哭,一旁穿锦袍的少年见了,忙护在她身前,可他不会武,一时也不敢与人贩子硬碰。
旁的孩童们却有吓哭的,一声哭引起众声哭,屋中顿时被哭声淹没,人贩子听了烦得慌,就要出去。
小林昭那时不过半人高,站起身来,正好看见人贩子腰边挎着的马刀,她于是倏地冲过去,拔出那刀来,直捅进人贩子的腹中,没有半分犹豫。
人贩子的姘头转回头时,只见那半人高的孩子,仿若一只正在捕食的小豹子,眼神凶狠,咆哮着将刀拔了出来。
其实林昭怎么可能打得过那双人贩子,只是不输气势罢了。躺在地上的人贩子,肠与血横流至地,另一个看了,顿时吓得呆若木鸡,自然也只能是任人宰割的命运。
是会害怕的,到底只是七岁的孩子。
小林昭丢下刀,绕过眼前的又一具尸骸,往前走了一段路,而后怕得蹲下来,抱着膝盖哭,哭得一口气没接上,就昏了过去。
再睁眼时,她就伏在一个人的背上,下意识地喊了声“阿兄”,可又觉不对,阿兄的背是要再宽一些的,天色暗了,她看不见,只得摸索了一下,那衣料摸着像散花锦。
“你胆子真大,叫什么名字?”背着她的人终于开口了。
“林羡鱼,你是何人?”小林昭问道。
“叫我未衡哥哥吧。”
“我只有阿兄这一个兄长。”她说。
近郊,没有月色,只有满天繁星引路,十二岁的少年背着个刚杀了人的小丫头,步伐轻快地往城门走。
“你方才杀人,不怕吗?”少年问。
“人早晚都是会死的。”她怕,可她不承认,遂就掰了句歪理。
“你这样凶狠的人,以后定是嫁不出去的,不如等你长大了,我娶你吧。”
“大可不必。”
少年忽站定了脚步:“这会城门都关了。”
他见一只糍粑似的小手,捏着块玉牌子递了过来:“把这个给守城的看了,自会放咱们进去,用完就不必还给我了,就当是你背我回来的谢礼。”
少年将那玉牌接过去,继续走,问她道:“你有什么喜欢的吗?”
少年的本意,是想给个回礼,小丫头却没能会意,答着:“暗探、暗卫之类的吧,若是以后方便的话,我还喜欢屯兵。”
“我是说,物件。”
“那没有。”小丫头答得干脆。
“金银财宝,珠翠锦缎,你喜欢什么,我都可以给你。”
“大可不必。”小林昭想,自己都答过没有了,这人还要问,真是啰嗦。
少年想,真是奇了,原来这世上真会有不贪财之人,他见了太多为财宝而变得扭曲的面容,还有为金银伏低的脊梁,那些人的样子,令他厌倦得很。
“那我给你养暗探吧,屯兵恐怕是不太方便。”少年又说。
“大可不必。”
少年几句话之内就被这个词回绝了三次,自此厌烦了这个词,可又觉这小丫头嗓音好听得很,是以也牢牢记住了这个词。
大可不必。
那样怠惰的语气,声音却甜嫩得很,真是好听。
釜中的水已经三开了,温未衡将焙碾好的茶投入釜中,看向林昭。
“哦,你是……你是那个能换赎金的。”林昭想了半晌也不知该如何称呼他,遂只好把人贩子的话挪来用。
温未衡只觉哭笑不得,心想她哪怕说自己是背她回城的也好呀。
“……是。”温未衡无奈地点点头。
林昭的思绪彻底自回忆中出来了,说道:“既然是旧相识,你就更不该将我的暗卫扣下了。”
“你的暗卫就这样重要?”温未衡听她三句话不离暗卫,不免就没好气地问她。
“那是自然,我费心费力养了好多年的。”林昭才不管他语气如何,先把自己的暗卫要回来才是正经事。
温未衡缓缓匀了口气,将心中那些许恼怒按下去,与她和声细语地说道:“羡鱼妹妹,只要你肯信我,我手下的那些暗卫暗探都可供你驱使,你觉如何?”
林昭摇头:“你的人又笨又喜欢自作聪明,不好用。”
“柳云央本也不是暗探,不过是买回来取乐的舞姬而已。”温未衡想了想,与她说道:“比方说薛怀兴,那才是我的人。”
茶叶在滚水中翻飞,咕嘟咕嘟的声响,令林昭脑中也咕嘟咕嘟的。
薛怀兴,右金吾卫大将军,是温未衡手下的暗探。
林昭想,这世道竟是这么荒唐的吗?她以为买个三品官就够荒唐了,却不知还有更离奇的事情跟在后面。
林昭认真地点了点头,而后灿然一笑,利落地起身:“我的暗卫不要了,告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