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按理说,向天朝进献方物,是属国的义务,以此表达臣服,不该要求回报,但身为“上国”的大明,历来非常“讲究”,对朝贡国一直采取“厚往薄来”。
当朝贡国前来进贡时,大明方面无论给价还是回赐往往超出“贡品”价值的几倍甚至几十倍(多到什么程度呢?以龙涎香为例,据相关史料记载,此物“货于苏门答剌之市……一斤该……华夏铜钱九千个”,就是说,一斤龙涎香能卖九贯钱。而外邦进贡龙涎香,明朝的收购价通常都是每斤四十八贯钱——高出市价五倍有余(见《明会典》)),以此来表明大明只是欣赏他们的恭顺,并不想占他们的便宜。这就好比红楼梦中贾母送给刘姥姥的东西,应该比刘姥姥带来的值钱。
由此可见,向天朝进贡,实在是一桩一本万利的买卖,谁不上贡谁就是大煞笔!!
也就不难理解倭国争相朝贡的原有,史料记载,每当载满明朝赏赐货物的朝贡船回国时,倭国人就衣冠整齐聚在兵库港的岸边翘首西望。倭国私人史记《大乘院日记目录》,对这一盛况进行了这样描述:“船归朝,宣德钱到来。”满载而归、获得巨利的喜悦溢于言表。
毫不夸张的说不是世界向大明朝贡,而是大明夏向世界朝贡。
虽然极度好面子,大明皇帝也不算真傻,时间一长,进贡国干柴烈火式的热情也烧得他们的屁股坐不住了,不得不采取相应措施。
早在朱元璋时代就曾下诏说,各国进贡不要太频繁:“入贡既频,劳费太甚,朕不欲也。令遵古典而行,不必频烦,其移文使诸国知之。”他按照远近亲疏,给朝贡国发下规定,有的国家十年一次,有的三年一次,有的两年一次。
然后限制朝贡使团的规模,规定每个国家进贡船只的数量,防止他们携带太多贡品。
最后对贡使们发给执照,以鉴别真伪。朱元璋规定了“勘合”制度。“每国勘合二百道,号簿四扇。”进贡之人只有手持执照,验明正身,才能上岸。
但是这些限制措施效果并不明显。各国大都不遵守贡期,比如明太祖规定朝鲜三年一贡,朝鲜却仍然每年跑来一次。朝贡的规模,各国也从未严格执行过,一般来说各国带来货物总是大大超出规定。
朱元璋生性苛细而强悍,他的命令在国内是绝不容许臣下有任何挑战的。但是对于这些死皮赖脸的贡使,朱元璋却怎么也拉不下脸来。为什么呢?因为华夏有句古训,“伸手不打笑脸人,开口不骂送礼人”。
明王朝的正规财政汲取能力并不强,财政收入不高,却大量地通过朝贡体系流失。到明朝后期,大明皇宫之内海外香料和土产堆积如山,国库却没有现金,只好把胡椒和香料发给百官,充抵工资了。
唏嘘感叹之余雅尼克自然不会重蹈这样的覆辙,各国带来的珍贵礼物悉数收下,作为回礼的是一件精美的手工艺品,价值也就几欧元而已。
可谁又会为此抱怨或表示不满?他们甚至还担心德国人瞧不上自己带的礼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