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平之偷偷攀岩回了实地,他怀里揣着锦斓袈裟,就又逃到自己这段时间发现的一处幽静之地。在这里他只来过两次,就已决定如果有必要,自己偷偷半夜练功,就来到这里比较好。
因为这里属于比较荒漠的地方,四周哪里风景都比这里好的多,真正愿意来的人,基本上就不会有,这才是他愿意选择这里的原因所在。人迹罕至之地,自己一个人练功才能更安全些。
这是自从那天,林平之发现劈自己一剑之人是岳不群后,他就开始不愿意见到任何人了。但是自己又不能不每天面对那么多的同门师兄师姐,哪怕自己再担惊受怕,还是要与他们笑脸相迎的,这才是自己最苦恼和最困惑的事情啊。
哪怕自己知道师姐岳灵珊对自己很好很好,但是自己却没有办法像以前那样对待她了。但是自己却是知道的,自己想要逃离她,却是真的无能为力啊了。如果没有师姐的庇护,他在这华山之上,才是真的危险了……
林平之就这样每日在矛盾和猜疑中生活着,他现在除了每日练功,最关心的就是,每天晚上,自己能够趴在师父师娘的窗户外面,守候着他们二人说过的每一句话。他相信,有志者事竟成。也因此,他总是每天都守候到三更半夜,才会再默默的离开。
一日、两日、三日……当林平之自己都不知道通过这种笨方法能不能真的奏效时,终于迎来了转机。这天晚上,当他来到师父师娘的窗外,像往常一样守候着的时候,他竟然听到了岳不群夫妇的争吵声,这场面是自己祈求多日的结果……
林平之根本就想象不到幸福来的会如此突然,但是就在最后,林家的《辟邪剑谱》差点就被岳不群给扔到了悬疑下面了。好在岳不群根本就不可能想到,这大半夜的,悬崖这边的窗户外面,会有人在蹲守着。他才能够心不在焉的,随后就关上了窗户。
而林平之又奋不顾身的滑下了大树,最后用脚勾住了那随风飘荡的袈裟。林平之终于历尽了千辛万苦,才拿到林家祖宅内的锦斓袈裟,这才有了学习林家《辟邪剑谱》的机会。
可是当林平之打开袈裟后,他却发现袈裟上有这样一句话,却深深的刺痛了他……只见袈裟上写道:“欲练此功,引刀自宫!”
而旁边还有一行小字,是林远图写给自己家人的。意思就是为什么这《辟邪剑谱》没有传给子孙,因为只要练习者,必定要断子绝孙!所以他禁止林家之人学习这剑谱!
因为他不忍心让林家绝后,所以把《辟邪剑谱》藏在最后他打坐赎罪的禅房之内,就是为了化解他这一生的罪孽。林远图不忍心让这剑谱真的消失于世间,还特意又加上了这些年来,自己的修炼心得。
只是他希望林家的子子孙孙都能够永远也用不到“它”,就可以得享天下太平,人间富贵。这一切一切的罪孽,就让他自己一个人承受吧。这也是为什么到了晚年,林远图不问世事,潜心礼佛的原因所在,他就是要为自己这些年来的杀虐,渡尽尘缘的!
可是林远图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就是由于自己没有恩师红叶禅师的大智慧,才害得林家最后家破人亡。红叶禅师能把《葵花宝典》当众毁于一旦,而自己却犹豫不决,不忍心把自己手书的《辟邪剑谱》当众焚毁!
却因此至使自己的林家孙儿林镇南,夫妇都惨死在异地他乡。仅有的一根独苗林平之,此时却看着自己手书的“锦斓袈裟”,站在荒野之上呆呆发愣!
林平之对危险有了进一步的认知,所以当他看到了这《辟邪剑谱》时,他本能的就有了亲近之意。而令他想象不到的就是,这剑谱上的武功,想要学习,第一步竟然是让人“引刀自宫”,才能有修炼的机会!
他翻看着曾祖林远图书写下来的《辟邪剑谱》,却怎么也平静不下心来。那剑谱内的招式,在自己脑海之中竟然如活了一般。剑谱上写着,如练此功,就能“动如脱兔”一般,让武功大进,进入不一样的境界。而自己真的要在新婚之夜前,就行此之事吗?
林平之此时才明白,为什么师娘会说岳不群胡须都掉落了,原来他这是练习《辟邪剑谱》的必然反应啊!而自己呢?如果不抓紧时间,修炼此神功,以后还有没有机会了呢?再加上自己现在真的是心痒难耐,学还是不学……
林平之内心波澜起伏着,他最后一咬牙,就举起了手中的宝剑,如有什么仪式感一般,取出自己随身携带着的治伤的“金疮药”,就手起剑落,向着自己的命根子砍去……
当林平之忍着剧痛,上好了“金疮药”,就开始在这山谷之内独自一人修炼起“辟邪剑法”来。而此时,按照《辟邪剑谱》上所书写的方法,他真的感觉到自己的武功大进,自己的速度同样有了明显的提升。
就这样,林平之开始了白天做师姐岳灵珊的“跟屁虫”,而每到了晚上,他就一个人偷偷的潜到此地,照着“锦斓袈裟”上的修炼方法,练习这剑法和内功来。就这样一晃眼,已经到了二月初……
而这天华山派又来了两位恒山派的不速之客,她们俩一样是给岳不群传递拜帖的。仪光、仪空两位小师太又向岳不群禀告了,令狐冲即将继任恒山派掌门人之位,就是在二月十六日。
因为正是恒山“三定”定静师太、定闲掌门和定逸师太都才圆寂不久,所以不需要华山派掌门人前来道贺,只是为了通禀一声。仪光和仪空二人又问道:“自己的师姐仪文和于嫂来过了没有?她们怎么没有回去呢?”
岳不群却让三弟子梁发,带着二人前往客房去寻那二人。当仪光和仪空二人见到仪文和于嫂后,她们二人同样被囚禁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