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可爱去找黄小丫啊。”郑清也翻了个白眼嘲笑般对邓小闲说:“当然前提是你不会被黄老爷子拎着刀满街追着打把你潘驴儿的驴儿给剁掉。”
黄老爷子在回字集开了一家篆刻店售卖各种玉、石、木头的篆刻品包括但不限于印章、符板、咒石等东西。黄小丫是他的孙女儿今年十岁了是个非常可爱的小丫头。
“这就是为什么我说你越来越不可爱的缘故了。”邓小闲站直身子把手从脑袋后面拿了下来顺势一探从半空中捞下一只翠绿色的灯火虫:“……小孩子说正事都一片天真烂漫长大了讲个笑话都带几分黄腔。”
说着他把那只灯火虫的脑袋与翅膀揪了下来直接塞进嘴里嚼了嚼吐出皮。
“呸。”
半透明的灯火虫皮伴随着淡绿色的唾沫落进街角的阴沟里。
“呕。”郑清做了一副呕吐的表情——这其中有一半是装的有一半是他真的想吐——然后他非常明显的与邓小闲拉开距离厌恶道:“你不是已经适应这边的养老生活了吗?怎么还会做这种稀奇古怪的事情……吃灯火虫……你干嘛不去吃苍蝇!”
邓小闲最初被邓老先生拎进回字集的时候各种逆反成天做稀奇古怪的事情。比如在这三里长的小街上一圈圈裸奔、把街头小贩卖的蝎尾兔尾巴砍下来装作原料塞进药柜、或者给回字集上的小娃娃们演示绦虫的十二种烹饪技巧。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渐渐适应了这里半封闭的环境也渐渐认了命。
到郑清离开回字集去上大学的时候这位少掌柜的状态已经很正常极少再做那些惊世骇俗的举动了。
但现在郑清非常怀疑邓小闲是不是旧病复发。
“不吃苍蝇是因为没有合适的品种。”回春堂的少掌柜摊摊手一脸无辜语气认真的回答道:“我倒是真的想尝尝那些腿上长毛的绿头小虫子是什么味道……听外面的朋友说吃起来像小元宵咬一口汁水四溅绵柔的口感中又有几分辛辣。”
郑清一脸惊恐把他与邓小闲的距离再拉远了一步仿佛沾染到邓小闲呼吸的空气就会得不治之症似的。
“哈哈哈……逗你的!”邓小闲忽然捧腹笑的腰都直不起来:“不是跟你说这些灯火虫是朋友送的改良品种吗?它们只喝树汁是能吃的……口感跟葡萄差不多但是滋味却更丰富一点……要不要来一只尝尝?”
说着他又从半空中捞下来一只橘红色的——看得出他这个动作已经非常熟练了。
“厉害厉害佩服佩服离我远点。”郑清也熟练的抱着拳继续拉远了与邓小闲之间的距离。
他又不姓格里尔斯也没有野外求生的打算自然对吃虫子敬谢不敏。
“真是可惜。”邓小闲耸耸肩将那只橘红色的虫子拔翅摘头丢进嘴里含糊道:“活的跟个老夫子似的……没有一点儿人生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