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衙门,宋志文到了专门收藏卷宗的地方,对看守卷宗的人道:“把秋后要行邢的卷宗拿出来,我要好好查看。”
宋志文清楚得记着,这张画像他曾经见过。
翻了好一会儿,翻到了一个宗卷上面记载着:罗氏女佩芳,这才翻了进去。
上面记载了罗氏女佩芳,在这一年的六月中旬,杀害了刘家的姑娘,人证,物证据在,所以判了死刑,准备第二年的秋天处斩。而这个盒子里面还有和宋启霄描述一样人的画像。
据当时宗卷记载,这人名叫刘成是死者刘姑娘的亲哥哥,不知有什么原因被放在这里。
卷宗里面一般只放和案件有关的东西,本来宋志文觉得罗家一而再再而三的要求重申案子,是因为不愿相信女儿会犯下着滔天大罪,现在仔细深究起来恐怕里面还大有文章。
宋志文命令人提取罗佩芳,进行秘密审问。
罗佩芳提取来以后,显得十分激动,大声叫嚷到:“大人,民女是冤枉的。”
宋志文看了眼罗佩芳道:“你有何冤枉,这上面可记载了你在刘家的时间,与刘家女遇害的时间正好能够吻合得上。”
“不是草民杀的,不是草民杀的是刘家大儿子是他杀的他妹妹。”罗佩芳又喊到。
“一派胡言,这证人是刘母,难道她亲眼看到自己儿子杀了女儿吗”宋志文回答道。
“更何况上面写的这刘成早在四月分的时候就被于家的商队派往海南了。”宋志文道。
“大人你有所不知,这刘母本就重男轻女,他儿子整日刘成无所事事,到了娶亲的年龄,便想将自己的妹妹拿去换钱,他妹妹不肯,引得他痛下杀手,杀了他妹妹。”
宋志文看了看又示意罗佩芳继续说,“民女赶路回家因为天色已晚,便在刘家借宿了一晚上,刘母因为心疼儿子就将着杀人的罪行給按在了民女头上。”
宋志文听完罗佩芳的话一方面让人将罗佩芳送回牢里好生看管,一方面又命令其他人好好追捕刘成,特别是南山一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