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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59]我百分百确认(2 / 2)


把这堆充斥废话,不拆开信封也能一眼明白内容的垃圾邮件,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真正应当投递的目的地,显然有一个共通的名字,叫做「指定的垃圾回收处」,在邮局出门左转不到一百米的地方。

乱步无法理解,为什么要把垃圾邮件好好送到,直接全部丢掉就好了。

垃圾回收有必须遵循的条例,固定时间,一周内只有周三才收纸和旧衣物,错过就要等下一次。

简而言之,只有周三,能将当天的垃圾邮件正大光明丢到回收处。周四,周五,直到下周三累积的垃圾邮件,必须等到下周三才能丢。这可不行,他不能连续积攒一周的垃圾,统一在周三早上八点前一起丢,没地方存放垃圾是其一,带在身上纯粹是累赘,十分消耗体力,他就要吃得更多了。

拥有小聪明的乱步,立刻想到了每天都能丢垃圾邮件的地方。

自动贩卖机和便利商店外都设有回收箱,还有车站月台。

去往车站的路上,还有店铺贩售他喜欢的粗点心。

乱步高兴地扯着装满今日垃圾邮件的挎包,戴好遮阳的学生帽。身上穿的,依旧是在学校就洗不干净,他不擅长洗衣服,一直是放进肥皂水里泡一泡,再随便搓一搓就好了,背后的笔迹和袖口、领口的污渍就一直留在上面,还皱巴巴的深色防寒外套,揣着满心期待——即将抵达目的地时,猝不及防地,他被奇奇怪怪的五岁男孩从黑色爆炸头里掏出的东西砸中了。

砸痛他的,看起来像是望远镜,又像万花筒。

总之是圆柱体的。

他被砸到了十年后的未来。

乱步一下子就认出来了,街道旁有显而易见的时刻,告知他这是十年后。

准确地说,他应该是和十年后的自己互相交换了。

信件扑簌簌掉在地上。

乱步懒得捡,反正是要丢掉的垃圾邮件,当务之急是边吃未来的零食,边想办法——等等,他远远望见别人掏出来的纸钞上……换人了。乱步忽然意识到钱币在十年间更新换代、或许无法流通的现实,而且他只有一小把零钱,要怎么办,十年前的零钱不能称之为值钱的古董。

他看了看全然陌生的周围,用零食克制无助的心情,霎时变得有点沉闷。

朝他快步过来的,就是知里子。

知里子一话不说地在他面前蹲下,飞速整理起散落一地的信件,抖落沾上的灰尘,将褶皱轻而快地抚平。

她手上很快积累了一沓。

“不用捡的。都是废话连篇、看了完全是浪费时间的信。收到这种垃圾邮件,谁会高兴啊!”乱步忍不住好心说。他总是做会被人批评的「好事」,总是好心办「坏事」。他本就不打算捡垃圾,这件肯定不是会被批评的坏事了。

知里子比十三岁的他要高一些。他稍微仰首,就能看到她柔和、轻快的笑颜。

她拿着整理好的信件站直,稍稍伏身,至视线恰好与他齐平的高度,是他感到被尊重、重视、两者平等的位置和距离。

然后,他终于听到了一直期待着的话。

“你「为什么」会觉得,这是丢掉也没关系、充斥着废话的垃圾邮件?”

为什么。

不是指责,口吻也并非不耐烦,已经认定他在无理取闹。

是不掺杂丝毫恶意的问询,是单纯的好奇。

她想要帮助他,和他沟通,让他明白。

“那个一看就知道吧。奇怪,又要我一五一十地说吗?”乱步反问。

由时空错乱导致的,反而比他更年长的知里子,应该知道的。

就像比他年长、无所不能的父母,每次都给他正确答案。

知里子颔首,“对,我知道这封很可能是充斥着废话的邮件。那你刚刚和我说的话,是不是你知道、我也知道,所以毫无意义的废话?”

之所以称之为垃圾邮件,是因为根本不用看内容就知道了,是没有传递意义的邮件。

那知里子知道,他也知道的信息,同样是没有传递意义的,属于毋庸置疑的废话,形同垃圾邮件。他把垃圾邮件丢掉,那他的废话亦然,是要被丢弃的垃圾邮件。

“……唔。”

乱步一瞬理清自己的逻辑漏洞,歪头挤出一声,眨眨眼。

“那你为什么要说呢?”

“既浪费你说的时间,又浪费我听的时间,不是吗?”

“既然你可以说废话,那其他人为什么不可以写废话,这不太公平吧?”

知里子和他说话的语气,与日后和委托人的交谈无异,是十分稀疏平常的。

当然,他现在有更温柔、会宠着他,又对他有小任性的知里子,但对十三年前被骂惯了的少年来说,却是难得一见给他梳理逻辑,希望他明白,给他切实助益的。

“今天天气真好,阳光落下来真暖和,这颗糖真甜啊,”

知里子空出手,从外衣口袋摸出准备搭新干线吃的千纸鹤糖,递过来,“如果我说起,这种绝大部分人都能感受到的客观事实,是废话吧?”

乱步记得那颗糖好甜好甜的,后面很快吃光了的一把糖也甜。

他惦记了好久,等身上的钱攒够了立刻跑去买了一袋,分明是同一个品牌,同一种包装,包装袋上标明的糖分含量比十年后调整过的更高一些,却远不及知里子递过来的甜。

果然是知里子另外给食物施加了特别的魔法吧。

就像福泽谕吉给他解释的「超推理」,知里子拥有让食物变得更美味的异能。

即使是普普通通的红豆粥,红豆加水加糖,知里子做的,也比超高收费的高级料理厅和专业的料理师做得好吃。就和父母做的家常一样,朴素,却温暖。

今天让他用到的,也是知里子说的话。

“真喜欢你这种事情,我要在给你的信里写一百遍——第一遍,是告诉你,你知道了。那从第二遍开始重复的信件,都是已经知道、看了纯粹是浪费时间的内容,可不论收到几遍、都不会厌烦、想重复阅读和珍藏的废话吧?”

说得真对呀!

他昨晚说了一遍,在知里子手上写了第二遍,今早又说了第三遍。

之后再重复第四、第五、第六、甚至第一百遍,也不会腻。

就像他是世界第一名侦探,这也是他得意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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