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公子体谅。”
岑锦兮也不墨迹,揽着君墨琰的腰身就运起轻功离开此地。
若不是不好冷着救命恩人,她早就走了。
得赶紧找个医馆。
她记得来时那条路上有一家医馆来着,怎么还没看到?
“这……这公子是你什么人?”
嘉祐元年(1056年),苏轼首次出川赴京,参加朝廷的科举考试。苏洵带着二十一岁(虚岁)的苏轼,十九岁的苏辙,自偏僻的西蜀地区,沿江东下,于嘉祐二年(1057年)进京应试。[2]当时的主考官是文坛领袖欧阳修,小试官是诗坛宿将梅尧臣。这两人正锐意诗文革新,苏轼那清新洒脱的文风,一下子把他们震动了。策论的题目是《刑赏忠厚之至论》,苏轼的《刑赏忠厚之至论》获得主考官欧阳修的赏识,却因欧阳修误认为是自己的弟子曾巩所作,为了避嫌,使他只得第二。苏轼在文中写道:“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欧、梅二公既叹赏其文,却不知这几句话的出处。及苏轼谒谢,即以此问轼,苏轼答道:“何必知道出处!”欧阳修听后,不禁对苏轼的豪迈、敢于创新极为欣赏,而且预见了苏轼的将来:“此人可谓善读书,善用书,他日文章必独步天下。”
名动京师
在欧阳修的一再称赞下,苏轼一时声名大噪。他每有新作,立刻就会传遍京师。当父子名动京师、正要大展身手时,突然传来苏轼苏辙的母亲病故的噩耗。二兄弟随父回乡奔丧。嘉祐四年十月守丧期满回京,嘉祐六年(1061年),苏轼应中制科考试,即通常所谓的“三年京察”,入第三等,为“百年第一”,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四年后还朝判登闻鼓院。治平二年,苏洵病逝,苏轼、苏辙兄弟扶柩还乡,守孝三年。三年之后,苏轼还朝,震动朝野的王安石变法开始了。苏轼的许多师友,包括当初赏识他的恩师欧阳修在内,因反对新法与新任宰相王安石政见不合,被迫离京。朝野旧雨凋零,苏轼眼中所见,已不是他二十岁时所见的“平和世界”。
自请出京
熙宁四年(1071年)苏轼上书谈论新法的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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