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爱情就是两个人都长得如猪似猴,还怕对方被抢走,搂得噔噔的。
眼前这对不算最好的诠释。
因为在外人眼中长相难看的胖掌柜脏过。
丑而不自知,还肆意糟践妻子的感情。
这种不知好歹的男人,金暮黎极为看之不起,即便他在述说黑箭令的事,也是连眼尾都懒得扫看一回,只瞧易锦在厨房里开心忙碌的身影。
下厨的男人最性感。
下厨的男人最有魅力。
此话不虚。
金暮黎看着那明明长着窄腰长腿、却不断在菜板和炒锅间转移的青年,心里一阵阵躁动。
种田耕地的普通男人熄灯之后尚且有力,何况黄灵士的易锦。
他在修武灵士里级别是不高,可跟农夫比,却又强百倍。
尤其在他收起委委屈屈哭唧唧的模样,从背后看那劲瘦腰身、笔直长腿时,难免引人无限遐想。
有种将他翻转过来激烈拥吻、再狠狠摁在案板上的冲动。
她眼中的占欲狼光,半映在夜梦天眸心,令他手握成拳,几近憋疯。
“我们凤栖城不大,却是被神灵护佑的福地,既无洪患,也无旱灾,虽不能大富大贵,却能平安度日,直到二十多年前~~公子,你、你在听吗?”胖掌柜见夜梦天只顾盯着雪发女子,不由怀疑对方似要帮他的诚心,“唉,这事本也不该牵累旁人,我……还是不说了吧。”
烛火哔剥,灯花爆溅,夜梦天霍然回首:“继续!”
胖掌柜被那泛着血红的双眼吓了一跳:“公、公子,你们……”
他是过来人,又经营旅宿十几年,见多了南来北往风流韵事,眼前这三客之间的暗流汹涌,他略微看一眼,便能明白个十之八九。
可这种事,谁也插不上手。
“那我便接着说了,”他暗自叹口气,也不指望姓夜的俊侠能听进多少,“二十多年前,原本安静的城西坟山,忽在雷雨之夜发生异变,所有已被安葬、肉身还未彻底腐烂的逝者都从土墓里爬出。”
注意力集中在易锦身上的金暮黎陡然扭头:“尸变?”
胖掌柜没想到直勾勾凝视内厨的女子,竟将他的话入了耳:“对,尸变,而且是非同寻常的尸变。”
金暮黎欲问又止,回眸再次看向厨房里的炒勺翻飞:“继续。”
胖掌柜瞅了瞅夜梦天。
气质清雅出众的男人还在强忍嫉妒与怒气。
胖掌柜虽觉此人有些不靠谱,但还是说了下去:“那天晚上,刚下葬不久和半腐烂的死人全都破棺而出,歪歪斜斜晃晃悠悠来到凤栖城,从未见过此种阵仗的城门守卫吓得屁滚尿流。好在当时因夜深而早已关闭城门,否则……”
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城里的人定要遭殃。
夜梦天看着厨门内外二人,话却是对胖掌柜说的:“它们什么都没做?”
“哪能啊!城里居民虽免于一难,城外百姓却遭了大殃,被尸群攻击撕咬者不计其数,中了尸毒的人非死即疯,至少有一半人被感染,变得比尸群还猛,红着眼逮人就咬。”胖掌柜目露惊惧之色,“这种恐怖场景持续了近半个月,且不知怎的,还是传到了城里。”
夜梦天道:“如何控制的?”
胖掌柜脸上现出一丝怪异:“半个月后,僵尸横行的凤栖城外,来了个身穿道袍却头戴和尚帽的男人,是他用一把破旧竹笛,将所有尸体召引到西郊坟山,诱入一座天然深坑,集体沉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