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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此臣之幸(1 / 2)


一面白无须、器宇轩昂的少年入了府中,拜道:

“弟子杨戬见过师祖、师尊、师叔.....”

数月前纣王在灌江口降雨,闻仲担心降不下雨,便告知老师金灵圣母,请求老师赶来灌江口降雨,也好弥补一番。

虽然纣王成功降下雨水,但金灵圣母还是来了,除了又给灌江口下了几次大雨外,还将杨戬收为了弟子。

金灵圣母面带笑意,对杨戬很是满意。

闻仲也颇为欣慰,早前他还在北疆纠结继承人的事情,现在就来了。

杨戬心性、悟性上佳,难能可贵的是,和自己一样有着三只眼,三目三十行,学习速度很快。

金灵圣母道:“为师观你**玄功已有小成。”

杨戬抱拳:“弟子愚钝,自入朝歌参军以来,便随着执金吾于山林间狩猎,与野兽凶物厮斗,略有所成。”

**玄功是道门三教第一护法玄功,人、阐、截三教亲传都可修行,但适合此功法的人极少,能修行如此迅速的人,更少。

闻仲唏嘘不已,这就是天赋差距,他也拜金灵圣母为师,得授**玄功,有着金刚护体,刀枪不入之能,但他当时足足耗费了数年,才略有小成。

“汪汪!”杨戬身边的一只白毛细腰的大狗挑着舌头,似在邀功。

“大黑!”杨戬呵斥道,师门长辈面前,不得放肆。

他在朝歌狩猎军中占据要职,除了手中那柄斩杀作恶的三首蛟龙,剥皮削骨后由金灵圣母炼制的三尖两刃刀、拜师时所授的金弹银弓外,大黑也有不小功劳。

大黑能嗅出猎物所在方向,一旦有大支无法力敌的兽群靠近,便会预警,帮助狩猎队多次避开危险。

“无妨。”通天挥手:“你乃我截教三代弟子,此狗不错,本座便送它一道机缘,赐名哮天。”

通天没啥能送的,穿心锁都送出去了,而且杨戬是三代弟子,即便通天算出他是应劫之人,也不适合太过优待,毕竟一边的闻仲也是三代弟子,手心手背都是肉。

一道法力注入哮天犬身上,似有变化。

杨戬摸了摸狗头,他还是觉得大黑叫得比较顺口。

开局一条狗,法宝全靠凑,除了妹妹,也就大黑和他最亲。

这时,闻仲抚须道:“师弟,雷将军打算明日在陛下面前为你请功,朝歌百姓偶尔能吃上肉食,你等功不可没,陛下必定重赏。”

“全凭师兄安排。”杨戬有些激动,终于能见到那位纣王了,也许,自己能在他心中留下印象。

自灌江口降雨后,杨戬就已经暗下决心往朝歌一行,报效国家,为纣王效死,哪怕为一小兵,为一杂役也值得。

后来拜金灵圣母为师,学得道法,多了一丝救母希望,可他也未曾忘记报效纣王,反而因为武艺更甚以往,越发坚定。

现在的自己肯定救不了母亲,但在凡间却是少有的武艺高强之士,为什么不为圣明的君王做些什么呢?

别的不说,只是为灌江口降雨,替自己顶包,救了灌江口一地百姓,就足以让他杨戬肝脑涂地赴汤蹈火。

通天点头称善。

他这次来朝歌的主要目标就是观察纣王,马场里见过一面,但看出的东西并不多。

朝堂上才是看出君王作为的地方。

.........

次日,早朝。

升殿,群臣山呼,却发现了不对劲,怎么隐隐有股酒味?

子受假装自己彻夜饮酒喝了个荤七八素。

实际上以他的酒量,葡萄酒根本喝不醉,不过只要弄得满身酒味,在衣服上撒点酒,让群臣们闻到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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