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个人居然拿出了一把64式手枪,要指着星乐,结果星乐瞬息间就欺身到他的身边,握住了抓枪的手,手指抵住了扳机,一拳打在了这个蠢货的肚子上,在这货吃疼的瞬间,一招撂倒了他。
砰————!一脚踩在了身下蠢货的脑袋上,星乐抬头重新看向了其他被自己打怕的小混混,霸气且异常恐怖的眼神,吓得这帮只管抢钱的小混混心中发冷,赶紧逃走了。
布莱恩扛着手中的伸缩棍,看着那些小混混落荒而逃,脸上露出了不过瘾的表情,话说您老还想开无双啊...
“真是欺软怕硬,没骨气的东西,这地方估计也就这点档次了吧?”
有些老流氓的风气,布莱恩将伸缩棍扔回给星乐,毕竟星乐一直随身带着这玩意儿。
“讲真的,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敢拿‘女人枪(64式手枪的戏称,威力太弱,故此称呼)’来打劫的,再不济拿根撬棍也比这玩意儿好啊。”
星乐夺过脚下混混手中的手枪,熟手的退弹夹和拉了一下枪膛,才无语的确认了。
这把枪,枪管即将到达使用寿命极限,对向星乐的时候,连保险都没开,枪膛都还没有上子弹,弹夹里就两颗子弹,这摆明就是用来唬人的。
“你这家伙可真牛啊,这种枪也好意思来唬人...”
星乐对着身下混混不知道是赞叹还是嘲讽的说了一句,然后在混混惊恐的目光下,星乐给手枪上弹夹,开保险和子弹上膛,就将枪口对向了自己脚下的混混脑袋。
“!!!”
混混先是惊叫了一声,接着星乐就扣下了扳机。
砰砰————!!!两发枪响,惊吓到了城市上空盘桓的飞鸟,也警醒了这座城市。
“给我记住,下一个拿枪对着你的人,可不会像我一样故意打偏,听到没有?”
星乐冷冷地对着身下的混混说道,知道子弹几乎是擦着自己的头部轮廊而走的混混,赶紧点着头,在星乐一松脚之后,赶紧连滚带爬的逃跑,再也不想惹上这尊大神了。
待这混混跑远之后,星乐才将手中的64式扔进下水道,那果断的行动方式,让布莱恩看得不禁摇头。
“你知道,你不必要开两枪才放走他的。”
“我是个私家侦探徒弟才没有杀他的,要是惹到个不一般的,就这货色,连他兄弟都要一块死,我这样,也是为了警醒他,看他还敢不敢把自己当个人物。”
星乐拍了拍手,显然对这种持枪抢劫的小混混,很不放入眼中啊。
“你小子...对了,你来这里做什么,别跟我说你要见个不干净的家伙啊。”
“这里有位认识的老人开的花店,底子干净,我信任,到那里买花我放心。”
星乐回答完,就走了起来,让布莱恩一乐,跟了上去,顺带问道:
“见人还要带花,平时也没见你小子那么殷勤,是女孩子吧?”
“是啊,是一个女孩子,比我小一岁。”
星乐有些不咸不淡的说着,同时脚步也没减慢过,让人看不清他的感情起伏。
布莱恩也是第一次听到自己儿子会对一个女孩子这么上心,虽然对象不是自己女儿,布莱恩还是挺遗憾的,但是来日方长嘛,谁说得准啊。
“那你小子,不会是喜欢人家,才要带的花吧?”
有些调侃意味的询问,布莱恩很想知道,星乐对人家什么意思,作为父亲,这说不定是少有的谈料。
但谁知道,星乐居然这么说道:
“喜不喜欢她,我不知道,但是...扫墓嘛,带束花是标配。”
“!”
布莱恩不禁惊讶的停下了脚步,原本调笑的表情也变为了惊愕,而星乐,依旧走在路上,背影显得有些孤寂。
“......”布莱恩没有说话,但是看着自己养儿子的背影,他有些不敢说话,自己并不知道,星乐什么时候有死了的熟人,说到底,为什么星乐会选择成为那个林的徒弟,成为私家侦探,布莱恩也不知道原因。
而恐怕,这次的扫墓,跟星乐当初的决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更有可能是有直接关系。
布莱恩摇了摇头,但在明白星乐可能是打算故地重游,找回初心,布莱恩可能真的要去看一看了,不然,真的要被这小子甩掉了。
这么想着,布莱恩开始跟上了星乐,想要看看,到底是什么事情,能够让这小子有这么重的心痛。
而这个时候,纳新诺市正在发生一场很热闹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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