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了?”王玄之顺着周道的目光,忍不住问道。
“那人真有钱,一笼包子也就三十文钱,他丢下的那锭银子可是五两啊。”周道摇了摇头。
五两银子,够他在这里吃一个月包子都有富余。
“肯定是大户人家的子弟,这些人花钱没水,就跟水一样,哗哗往外喷。”
王玄之也曾经富余过,当年王家在京城也算是一号,虽然不能与王公贵族相提并论,可是比起袁门可强多了。
当年,王玄之用的马桶都是金丝软玉,配得是香楠宝木的盖子。
这种马桶,只有京城的有得卖,据说用起来特别舒服,尤其是里面散发出来的玉香和木气混合在一起,能够养护那污糟之处。
就好比秋日金菊,受到晨露的滋润,春回乍现,隐隐间有着一股生机勃发,由内而外,一泻千里。
就那种马桶,在平江城置办一座三进三出的院子都是绰绰有余。
“我要是养这么个败家子,得活活气死。”
周道轻语,他精打细算惯了,怎么可能如此挥霍。
要知道,有些败家子就跟入了魔一样,灾星降世,就算是万贯家财也能够在最短时间内给你霍霍没了。
《御妖司工作手册》中记载了一种极为阴毒的,名为落袋金钱。
据说,古时候有一恶汉,气死了父母,霸占了兄弟的妻女财产,以放贷为生,想要找他借贷,都必须被扒光了赤裸裸地遭受羞辱。
一旦还不上钱,男的活活打死,女的直接卖到花坊。
村民苦不堪言,便聚在一起,月圆之夜联合将那恶汉绑起来,活活烧死了。
从那以后,每天晚上,村里都能听到有人破口怒骂的声音。
时间久了,一到天黑,便没有人再敢出门。
后来,一位道士路过此地,听闻此事,便言,那恶汉怨念太重,煞气入骨,死后化妖,被永远地留在了这座村子里。
当晚,那道士施法降妖,狂风中,众人隐约看见一道黑影在道士的桃木剑下化为灰烬。
一切平息后,道士在烧死大汉的焦土下寻出了一枚暗金色的钱币。
这便是,也就是那头妖物死后的本体。
据说凡是败家的恶汉死后,极为容易化为这种妖物,一旦斩杀,便会留下这枚。
若是将这枚金钱埋在家里的灶台之下,这户人间便会诞下讨债一般的败家子,有生之年,必定会败尽产业,家破人亡,最终无法善终。
许多人花费巨大代价购买用来陷害仇家,尤其是商场上的竞争,曾经有不少这样的案例。
后来,朝廷御妖司颁布明令,严格禁止制作售卖此类妖珍,一旦发现,全部发配充军,无有例外。
曾经,袁老那边也有人要花重金求购,但是被拒绝了。
要知道,这玩意可是写进《大秦禁止售卖妖珍名录》里的,真的发现,绝不姑息,和其他妖珍大不相同。
“等你以后进入京城就知道什么叫做败家子了。”王玄之拍了拍周道的肩膀,眼神中透着一丝追忆。
他可是见过有人在天香楼为了一个姑娘,一夜之间,豪掷几百万两,可谓轰动一时。
用那人的话说,赏几百万才是真的喜欢。
如今那种纸醉金迷,消金窟一般的生活算是彻底和王玄之告别了。
“走了,晚上还有活干呢!”
王玄之站起身来,拉着周道便往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