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邪自言自语道:“这一切都是命吗?逃不掉的,逃不掉的……”
次日。
冰寒雪醒来时冰邪已经走了,只留下一个戒指,火红色的一朵莲花,不过样式是男士的。这个莲花好眼熟啊,冰寒雪猛然看向左手的恋倾城,这,这不是一对吗?压下心中的疑惑,拿起一旁的信纸:
小丫头,我走了,不许哭鼻子哦。十年之后,我们还会再见的。那时候你也该长成大丫头了,一定很漂亮吧,一定要给我看看啊。这枚戒指就当是本座给你的信物了。记住,不要去思考你的身世。十年之后你就明白了。到那时,你也一定足够强大。加油吧!走好你自己的路。
冰邪
冰寒雪紧紧咬住下唇,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她将信和戒指收到恋倾城中,换上了一套男装,又将长发高高束起,一个甜美可爱的少女就变成了英姿飒爽的少年。又找来一件蓝色的斗篷,把自己完全遮住这才走出宫殿。
是时候开始完成杀人任务了,达布斯……你准备好了吗?
那三日达布斯盯着她的眼神令她作呕,她就不信他还真的打不死了。
大街上人来人往,一个长相还算俊秀的男人蹲在一个摔倒的女孩前,伸手要把她扶起来,本是美好的一幕,冰寒雪却看见男人的手已经伸进了女孩的衣服里,女孩非但没生气,还顺势靠在男人怀中,手却向男人的腰袋摸去。
冰寒雪知道,里面装的是人的小手指的骨头,一根代表杀了一个人,当然,也可以像那个女孩一样偷。
两个男人友好的搂在一起,然后冰寒雪却注意到两人的手中都有刀芒闪烁。
老师说的对,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取死之道,哪怕是一个孩子,哪怕是她自己,她动了杀念,心已经不干净了,看到那些人互相算计,她也没有要解决的意思。
冰寒雪眼神一暗,快步向远处走去。
……
一个月后。
夜傲风一行人来到了荒城。
“队长,你确定小七在里面吗?”花恋蝶一手遮住阳光问道。
夜傲风看着荒城,“这四个月,我们找遍了所有的绿洲,只剩这里了。”
“是啊,小七一定在这里面的。”花恋音坚决道。
夜傲风紧紧攥着手中的玫瑰花补丁,大喝一声:“走!”
傍晚,他们在一家饭店吃饭,在荒城,里面的东西都是不要钱的,是为强者提供的,你有本事闯到荒城来,就说明你能享受这些服务。
“客人,你们赶紧上楼睡觉吧,记得要把门窗关紧。”老板催促着。
苏言道:“为什么?”
老板小心翼翼道:“你们是新来都吧。这荒城一个月前邪君突然失踪,出现了一位蓝衣斗篷,她每天晚上都要杀一个人,没有人知道他是谁,今天晚上是第三十一个,你们好自为之,我先上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