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叶晨不是学法律的所以对于合同上一些聘用条例他看得并不是很明白。在李氏集团这里是有专门的法律顾问部的同样可以提供对合同等法律进行详细讲解。
既然这样叶晨让李胜天请一位法律部的律师过来。
那位律师先生从办公室过来和李胜天打声招呼后然后坐在叶晨和凌蝶的旁边开始详细看那份聘用合同。
“叶医生这是你聘用这位凌小姐的合同吗?”这位律师先生说道。
他全部仔细看完了刚开始还觉得有些奇怪因为他从来没有见过合同上有关于被聘用的人会是那么霸道的。
没想到这次却是相反了。
这一份合同他却是看到了新药厂公司聘用凌蝶作为公司的ceo首席执行官这些类似的合同他是看过的。
但是凌蝶居然要管理公司大小事务甚至叶晨作为董事长的情况下不能干涉她在公司里面一切决定和事务。
如果是其他人看到这一份合同自然惊讶叶晨是不是被凌蝶给迷住了?
“不错是聘用凌小姐的合同不知道问题在哪?”叶晨问道。
那位律师先生详细解释出来的时候叶晨说道:“这一点我昨天下午已经和凌小姐谈得很清楚我同意她说法和做法对于她在公司里面决定只要不触犯到我的底线我是不会干涉不会插手。”
如果要说到底线上这一点这位律师先生建议加入到聘用合同上。
什么叫底线?
任何人都有自己的做事底线和做事原则叶晨也是那样只要凌蝶不出卖新药材的中药方秘方以及私自将药方给第三方不出卖公司利益其他事叶晨自然不用干涉。
在确认这个没有问题后那位律师先生再看了其他方面的问题最后其他问题倒是不大。
至于说到公司给ceo的百分之一股份叶晨已经说了这百分之一股份只能用来作为分红却是不能提取作为现金。
而且现在他和凌蝶只是签约五年的聘用合同如果在五年内凌蝶对公司的发展没有多大的作用到时自然会是直接解雇对方。
当然如果在两年内没有让公司盈利叶晨同样不能等到五年时间到时只能通过合同打官司提前解聘对方了。
这一点上叶晨相信他不会看错人更不会看错凌蝶的才能。所以这一点上他不用说出来。
但是那五年聘用合同在合同上明确写出来。
那位律师先生根据叶晨的意思再开了一份关于公司百分之一股份副约说明这百分之一股份的使用权并且具有法律效果的。
叶晨和凌蝶看了双方都没有其他问题后现在代表公司大股东的叶晨也就可以和凌蝶分别签上自己的名字并且盖个人印章或者按手印。
叶晨按了手印后凌蝶同样按了手印。
只是现在新药厂没有办公地点没有厂房甚至连公司的名称都没有这一切除了现在叶晨和李胜天三人提供的四个亿元现金以及还没有拿出的中药秘方其他一切都要从头开始。
任何事从头开始都是最难的但是按照计划又有钱的情况下根本不害怕什么。
再有凌蝶也不是一个人背后还有那个团队只要公司搭建后正常运转那效率和速度是非常快的。
现在叶晨知道公司肯定要有一个名称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