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那个说有一点法律小知识的呢拉出来问问。”
“咳咳…别拉了别拉了我理解的不太深但是也能够和大家讲一下。”
“到目前为止从牟利的角度和因果关系上面出发检方是占据一定的优势的。”
“可是经过被告方诉讼律师的这一反问我感觉两个人堪堪打平。”
“公诉方的陈述…是具有法律效益但是陈述的方式不是太对大家可以这么理解…闻着味儿是臭的吃着味儿是正的。”
“大概是这个意思剩下的我也说不好大家继续看吧。”
…
庭审仍然在继续。
庭审场上。
审判长席位上杨耀东通过两个人的答辩脸上的欣喜渐渐消失。
早知道他就不应该让苏白进行询问。
刚才的辩诉说白了。
就是苏白的诡辩!
什么意思?
大概的意思是沈翔表达的观点——动播拥有那么多用户是冲着能够播放污秽视频来的。
用户观看广告产生利润和传播污秽产生了间接的因果关系。
苏白的观点是什么?
用户看似是冲着能够播放污秽视频来的其实不是而是冲着动播的技术来的。
要不然用户怎么不去下载其他播放器?
其他播放器也能够播放污秽视频啊!
用户不去下载其他家的而来下载动播这是冲着动播的技术来的!
双方的观点都有一定的依据。
需要审判长进行判定并且怎么说呢
杨耀东的倾向性本身就倾向于检方到了这一步的判定肯定是判定具有因果关系。
这是具有法律依据的。
就算是苏白提起监察审查也没有任何的问题。
可是问题的难点在于。
关于苏白提起的问题需要进行解答要不然的话那么就会对法院判决的公信力产生巨大的影响。
思考再三。
杨耀东整理了一下手中的诉讼材料开口:“被告方你方表达的观点是用户是冲着你方的技术来的关于这一点伱能够详细的进行解释吗?”
“或者说针对用户为什么不去其他视频进行播放以及控告方认定用户周知动播传播污秽视频关于这一点你方有没有什么需要解释的?”
“审判长我不是太懂技术这一点可以由我方当事人进行回答。”
“那好王博你谈谈。”
王博对于动播的技术进行了简单的描述。
实际上。
杨耀东不懂技术面对王博的陈述杨耀东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不过针对这一点只需要进行对比即可。
这一点并不是论述的关键问题。
咚咚。
法槌敲响:“通过王博的陈述法院已经大致的进行了了解。”
“那么关于用户周知动播传播污秽视频你方有没有什么问题?”
这个问题?
虽然这是大家心里面都默认的问题。
但庭审上不承认也是一种策略。
“审判长我方没有看到相关的证据所以不进行承认。”
杨耀东:…
嗯在庭审上被告方提出没有证据来证实这的确无法反驳。
动播的用户高达数亿想要进行调查是一件很不可能的事情。
就算是通过网络投票…这一点动播也可以完全进行否认
因为他们可以说那不是他们的用户或者说不能够证实投票群体的主观性。
想要通过用户在取证方面进行举证是不太现实的。
每每进行到这种举证的环节。
往往会陷入到一定的僵局当中。
目前的情况是被告方诉讼律师苏白陈述观点——动播是利用技术来吸引用户。
控方陈述观点——动播是通过传播污秽视频来吸引用户。
判定了被告方诉讼律师的陈述。
这个间接性因果肯定是不能进行判定。
使用控方的陈述间接性因果是能够进行判定。
可是…对于被告方的陈述没有任何的交代。
…
所以。
问题又回到了最初。
有没有证据能够表明动播吸引用户是利用传播污秽视频。
虽然这一点大家心里都清楚但是没有检方没有提供证据…怎么判定?
咚咚!
杨耀东敲响法锤看向沈翔:“检方对于被告方律师的陈述有没有什么要说的?或者是有没有要提交的证据。”
沈翔:…
扭头看向了一旁的李林。
“咱们收集了相关证据呢?”
“在这里。”
“嗯!”
沈翔将收集到的证据放在庭审上。
证据内容主要是针对于动播公司内部的人员调查。
根据市场监管部的主管人员的证词证言。
询问:你们公司的主要是利用什么途径去吸引用户?
主管人员回答:用户比较喜欢用我们公司的软件看一些小视频。
…
证词证言交由各方。
审判台上杨耀东笑了笑。
通过这一证词证言判定动播是通过传播污秽视频吸引用户没有任何问题了。
进行完这么一个判定。
那么就可以进而判定动播的营收和传播淫秽视频有着间接性的关系。
继而…
判定其中关键的一点——动播通过传播污秽视频获取牟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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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